黄光裕会见律师评估上诉减刑可能
随着一审判决的落听,黄光裕倒吸了一口气,他留下的一系列谜题却依旧令人神经绷紧:他现在身价几何,将如何支付巨额罚单;他如何在狱中掌控国美;他将如何面对香港方面的欺诈指控;面对股民的索赔,他是否会再度站上被告席……
这一切,黄光裕还没有给出我们答案。
律师称两宗罪7-10年较合理
2010年5月18日早8点多,刚刚下过雨的北京有一丝凉意。当记者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时,有警察开始拉起警戒线。许多路过的群众驻足围观,一些打着哈欠赶来的记者也被拦在了外围,原因是没有记者证或旁听证已经发完。
这与4月22日黄光裕庭审前的情况雷同,只是这天维持秩序的警察更多。上午10时许,黄光裕的律师杨照东走出大门,立马遭到了几十位媒体记者的围堵。
也就是在这一刻,黄光裕一审判决结果曝光: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部分财产2亿元;内幕交易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罚金6亿元;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三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没收财产2亿。
对于这一量刑,杨照东在接受媒体群访时表示判决在某些情节的定性上存在一些问题,这一判决量刑偏重。他认为,即使在具体问题上,判决书也并没有解释得特别清楚,“非法经营罪和内幕交易罪都有争议,应该在7到10年之内比较合理。”
当天下午,杨照东前往看守所会见了黄光裕。但在与黄光裕进行了几个小时的商议后,双方并未决定是否上诉,而是将上诉后改判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再决定是否上诉。
“从目前情况来看,三罪中单位行贿罪的量刑最轻,所以减刑的余地不大,而内幕交易罪黄的犯罪情况比较严重,减刑的可能性也比较小,如果上诉的话最有可能实现减刑的是非法经营罪,因为该罪判刑8年,量刑减少的余地较大,而且该罪有无也是一审辩控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相信黄的律师团队会在非法经营罪上寻求减刑。”一直关注黄光裕案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庚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此外,对于上诉后量刑减少的幅度,叶庚清表示还要看案件的事实本身,“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定罪是否会更改,一个是法官的裁定尺度是不是会有变化。”
与此同时,18日当天的国美电器股价并没有出现悲观盘面。开盘后一路走高,升逾3%,最高报2.37港元,但判决消息公布后股价随之回落,跌至全天最低的2.22港元,随后不降反升,以2.31港元收盘,涨0.873%。
黄金律师团的战果
记者发现,根据刑法的处罚规定,在非法经营罪的定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内幕交易罪的定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显然,黄光裕被划归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一类,而且判刑和罚金都处于刑期的上限。
“本案的焦点不在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而在于单位行贿罪。”叶庚清对记者表示,“如果单位行贿罪不成立,黄将面临个人行贿罪,而个人行贿罪的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但现在的结果是单位行贿罪成立,黄光裕被判了两年,这就是黄光裕黄金律师团队的最大贡献和价值。”
此前,本报围绕黄光裕单位行贿罪是否成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报道,当时有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如果黄光裕定罪个人行贿,将面临最高无期徒刑的严罚,而定罪单位行贿,黄的刑期将直线减少为5年以下,但与此同时,国美或将面临数倍罚金。
但从审判的结果看,国美最终罚款为500万,与涉嫌行贿的总金额456万相差不大,并没有出现高额的罚金。国美电器在给本报发来的声明中称:“国美电器就有关司法机构对国美电器的判决结果表示尊重,司法机构一审对国美电器500万元的罚金,对国美电器的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对于判决结果是否上诉,目前正与法律专家积极探讨。”
“在单位行贿罪的处罚规定中,单位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而判处罚金数额,规定明确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所以说并没有硬性的条例对罚金倍数进行规定。”叶庚清表示。
但没有规定不代表不会高额处罚,上述律师对记者表示,或许是黄光裕的黄金律师团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相关专题: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作者:
于华鹏
编辑:
zoul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