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受审 曾充当黄光裕保护伞
本报讯(记者 洪雪)涉嫌受贿的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今日上午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
据悉,这是黄光裕案中首名受审的官员。
上午9时,相怀珠被带进了二中院第三法庭,这个法庭是专门用来审理"贪官"的专用法庭。
据了解,2009年1月,因牵涉经济犯罪,中央纪委的办案人员将原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少东,及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带走。
随后,两人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被实施"双规"审查。
调查表明,郑少东、相怀珠两人涉嫌在经济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充当"保护"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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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怀珠,1964年6月生于山东沂蒙,早年一直在山东从警,2007年由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队长、副巡视员(副厅级)一职调任公安部。
在公安部,相怀珠的警号为000021,在经侦局为排名第三的副局长。
自2003年起,公安部经侦局同时又挂了另一个牌子——证券犯罪侦查局,相怀珠同时兼任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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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雪
编辑:
he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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