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再败诉 瑞星为何斗不过卡巴斯基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针对法院再次判决瑞星向卡巴斯基公开道歉一事,瑞星刚刚做出回应,称瑞星仍对该判决存在异议,并已提交上诉,目前此案正处于审理之中。由此看来瑞星是打算要将自己的流氓行径进行到底了!
二审判决瑞星败诉的结果说明瑞星在中国杀软老大的地位已经岌岌可危了!为什么这么说?大家还是先回顾一下这事件的原委,看看这瑞星都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吧!
2007年5月18日,可以说是卡巴斯基在中国闹出了个大笑话!18日卡巴斯基杀毒软件将Windows系统文件“shdocvw.dll”误判为病毒,导致用户重新启动电脑后,出现蓝屏!第二天,也就是2007年5月19日上午,许多卡卡用户向瑞星公司求助:用卡巴斯基杀毒软件杀毒后,瑞星卡卡上网安全助手无法正常升级。经过瑞星研发部门的测试分析,发现卡巴斯基杀毒软件,把瑞星卡卡的升级组件识别为病毒,并将其彻底删除,导致瑞星卡卡无法升级。同时,当卡巴斯基杀毒软件的实时监控功能开启时,用户即使重装瑞星卡卡,其升级组件也会被继续杀除,导致该产品无法升级。如图:自这次的“误杀门事件”后,瑞星与卡巴的口水大战算是正式拉开!
在随后的舆论大战中瑞星公司曾给记者提供过相关的“证据”一个QQ对话框的截屏以及两张网页截屏像,宣称将要悬赏100万元寻找证据。瑞星公司发表律师也曾发表声明称,卡巴斯基雇用枪手恶意诽谤瑞星公司。瑞星的律师还表示,瑞星公司已经掌握的大量确凿证据表明,自从2006年9月,卡巴斯基公司雇用多家、博客传播公司及大量枪手。
这些人冒充用户的名义,宣称“瑞星产品不好用”、“查不出病毒”等肆意诋毁瑞星公司品牌及产品形象,给瑞星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并称,卡巴斯基公司上述行为,已涉嫌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构成诽谤罪。瑞星要求其停止侵害,并将对卡巴斯基公司、受雇传播公司和受雇传播人提起法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2007年12月1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民事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七)、(九)、(十)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删除在互联网上发表的题为“卡巴斯基雇佣论坛抢手恶意诽谤瑞星公司律师声明”、“瑞星悬赏100万征集更多证据”、“卡巴斯基面临国际诉讼瑞星悬赏公告”及其“瑞星悬赏卡巴斯基诽谤证据实施细则”等文章;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所经营的网站首页发表向原告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道歉的声明(道歉声明应包括承认发表本案涉讼声明错误、承认给原告商誉造成损害及其表示歉意的内容)。道歉声明在网上登载的时间不少于七日。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公司如不履行该项义务,本院将在国内新闻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本判决书主要内容。公告费用由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51000元(包括原告因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天津北方网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删除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涉及本案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律师声明及其悬赏公告;
五、驳回原告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瑞星败诉后,瑞星不服判决,向天津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天津高院认同瑞星的上诉理由,因此将案件发回天津中院重审。
2009年6月2日,天津中院对案件重新作出判决,依然判定瑞星向卡巴斯基公开道歉,并赔偿卡巴斯基经济损失451000元。瑞星表示,其依然对该判决存在异议,并已提交上诉。以上便是瑞星公司在此次事件的大概一个经过了!
作为保护用户计算机的安全软件而言,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排他性!所以两款不同公司生产的杀毒软件存在误报的现象再常见不过!俩家公司不在误报发生后积极协调解决措施,却在网络上大肆拉开口水战!瑞星公司作为中国的杀软老大哥更是在那无聊的悬赏100w搜集所谓的“证据”,而且在网站公开发布没有充分证据的文章对卡巴斯基公司及产品进行诽谤,完全表现出一付本土流氓的行径!所以游离态认为在此次的“误杀门事件”中,瑞星不是输在卡巴误杀其产品上,而是输在你制造舆论诽谤他人上!100w你去做点什么不好!去搞个研发以提升自己杀软的性能,或者将售价降低些,再或者拿出那钱去和卡巴共同解决软件兼容性的问题。做些什么不比你悬赏所谓的“证据”强啊!(游离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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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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