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VS TOM:跨媒体的双城记
黄晨霞
在过去的一个月内,盛大成功地将自己变成了一家最值得关注的“媒体公司”。
11月25日,又有消息称:盛大以4400万美金收购视频网站酷6,这距盛大进军影视界新闻发布会不过一周时间。彼时,盛大携手电视圈里最活跃的湖南广电成立合资公司——盛视影业公司。至此,这家中国最知名的网络游戏公司的跨媒体业务框架,清晰可见——出版+互联网+影视娱乐。
这势必将勾起人们对于盛大董事长陈天桥憧憬“成为中国迪士尼”的点滴回忆,并可能引发对迪士尼模式的新讨论。不过,若做对标研究的话,不论是从空间还是时间的尺度来看,迪士尼都离得太远;远不及总部位于香港的TOM集团来得便利。
以业务板块的构成状况来看,盛大和TOM集团正变得越来越相似,后者下辖四大板块——出版,互联网业务,电视娱乐及户外广告;除了户外广告外,盛大与TOM在前三大领域中的布局,极为相似,且早有PK之势。
首先是出版业务;在收购起点网之后,以起点为平台,继续收购整合榕树下、晋江文学和红袖添香等在线文学网站,盛大逐步奠定其作为国内最为领先的数字出版公司的市场地位;2008年7月,盛大成立盛大文学公司,以显示其培育自有版权内容的决心与抱负。不过到2008年底,以营业额为尺度的话,盛大文学不过只是小荷才露尖尖角,2008年盛大35.69亿元的营业收入中,有超过34亿元来自在线游戏收入。
再看TOM,早在2001年,通过数十亿新台币收购台湾城邦媒体控股集团,TOM集团开始在出版业务开疆辟土。到2008年底为止,出版业务为TOM集团贡献了近半营业额,2008年TOM集团录得27.28亿港币营业额,其中出版业务收入达10.11亿港币。三年前,城邦开始积极探索电子出版。其间,收购了位于大陆的原创文学网站幻剑书盟75%股权(到2009年,TOM已经完成对剩下25%股权的收购)和台湾的pixnet(痞子邦)社交网站,用以发展线上原创文学和在线营销交易平台。上述的尝试,使得城邦目前成为负责制定台湾的电子书的相关行业标准的参与者之一。
换言之,在出版业务上,盛大与TOM走的都是争夺IP(知识产权)的路径。只不过前者大本营在上海,后者的大本营在台湾。但从TOM收购幻剑书盟余下25%版权和盛大10月份高调亮相法兰克福书展来看,殊途同归,随着电子出版业风生水起,两家公司的正面交锋极可能升级。
其次,在互联网领域。同一年成立的两家公司:盛大选择了网络游戏,一条路走到黑,自此奠定了其作为中国最大的在线游戏公司的市场地位。TOM则像不断在做“皮肤敏感测试”,门户、VOIP(SKYPE)、电子商务、视频业务……最终还是无线增值业务最具规模,按照TOM的说法,如今TOM是国内排名第一的增值服务提供商。
TOM的不断摸索,不过是过去10年内,众多互联网公司探索盈利模式上的镜像。广告和游戏,被证明是互联网在过去10年内的两大盈利来源。因此,同样是10年时间,“专业化”的盛大较之“多元化”的TOM,在财务表现上,不论是营业额规模还是利润率,都更胜一筹。
然而,在互联网领域的阶段性领先,极可能转瞬即逝。人们对于“移动和交互”的趋势有着基本共识,这可以解释今年夏天盛大对华友世纪的收购之举,至少,通过华友世纪,盛大可以深入其中,了解那个由电信运营商构建起来的网络世界的游戏规则。而移动互联网平台,也正是TOM集团目前瞄准的发展方向,毕竟这家公司在无线业务上积累了渠道资源和经验值。不过对于二者而言,共同的问题是:移动互联网什么时候会爆发?那又将是一个怎样的生态系统?
最后,是热闹的电视。2003年,TOM从时代华纳手中购买华娱卫视64%的股权,借此进入广播电视领域,扩展电视娱乐业。鉴于收视落地的困难,华娱有些不温不火。近来,视频业务,为TOM的电视内容提供了另一个可能的输出窗口;TOM和国内外的一些大型视频网站的合作,提供了可想像的空间。回到盛大,与湖南广电的合资,以及最新的关于酷6的收购,填补了盛大在电视广播业务上的空白。
说到这里,话匣才刚刚打开:对于陷于盈利模式陷阱的传统媒体而言,上述两家最具有“跨媒体”形式感的公司,能带来哪些启示?跨媒体是否是传统内容提供商自我拯救的唯一路径?这些,我们可以下期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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