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朋普乐诉优酷侵权遭驳回 搜狐诉优酷案待审
凤凰网财经讯 12月15日消息,搜狐、优朋普乐起诉优酷、可口可乐侵权一案今日于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经合议庭3小时的评议后,于今日17时宣判搜狐、优朋普乐败诉,并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009年11月26日,搜狐、优朋普乐联合起诉优酷侵权胜诉后,又于当日对优酷广告主可口可乐公司提起诉讼,并将优酷、可口可乐两家公司列为被告。北京海淀法院在受理这一案件后,于今日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布原告败诉。
此前,搜狐及优朋普乐联合宣布起诉视频网站优酷网侵犯版权,随后法院认为,原告优朋普乐取得了涉案电影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应依法进行保护。因此判处优酷网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并向原告赔偿45万元。
据了解,今日宣判的案件起诉方为优朋普乐公司,搜狐起诉优酷视频侵犯著作权的有关案件还在法院排期中,今天并未审理。今天法院驳回了优朋普乐起诉优酷一案,主要原因是就是原告权利主张证据瑕疵,需要重新核实,法院驳回原告请求。原告会继续收集证据,继续上诉。
作为被起诉方的可口可乐今日在法庭上辩称:在视频网站上投放的广告计划和广告位都由有关网站来安排的,可口可乐并不确认有关视频节目是否侵权,可口可乐一贯是尊重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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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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