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超计划取水按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
新华网兰州6月5日电(记者 孙青昊)《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超计划取水按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
新出台的管理办法规定,超计划取水10%-30%,对其超取的水量加价1倍征收水资源费;超计划取水30%-50%,超取的水量加价2倍征收水资源费;超计划取水50%以上,超取的水量加价3倍征收水资源费。本区域取水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确需新增取水的,应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调剂解决用水。
甘肃省水利厅厅长康国玺介绍,新《办法》主要有以下四大特点:取水许可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针对全省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强化了地下水许可管理;需要取水的建设项目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规定了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的范围。
甘肃部分地区降雨量少,地下水超采严重,已引发不同程度的生态问题。新《办法》规定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地下水可开采量指标,并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实施。在地下水超采的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地下水超采区逐年核减取水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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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青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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