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水价听证会公正性受质疑 反对声不起作用(2)
过程与结果博弈
“听证会并不是完全的逢听必涨,而是逢涨必听。”宁夏自治区物价局综合调控处处长赵文泓说。
作为听证会的组织者,赵文泓认为,首先必须更改公众对于听证会制度形成“逢听必涨”的看法。他说,只有当关系老百姓生活的价格体系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时,才会召开听证会,这其中既有涨价也有降价,但是,因为考虑到成本问题,所以目前召开的听证会还没有涉及到降价范畴。同时,他例举了近三年宁夏区内药品、涉农价格和收费、行政事业收费等降价的事实。
有宁夏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各种听证会确实应该是“逢涨必听”,而不是“逢听必涨”。“逢涨必听”是对程序的尊重,值得肯定。但是,预设了一个“涨”的前提,听的结果就只是什么时候涨、涨多少的问题了。因此问题的实质不仅仅在于程序,而是让听证会制度发挥有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私权的作用,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实惠。
采访中记者发现,公众对听证会制度形成“逢听必涨”的看法,来自于长期的观察和实践积累。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往往只注重简单地用“逢涨必听”来纠正公众对听证会制度的“误解”,而并没有用实际行动来改变公众的印象。诚如赵处长所言,在涉及医药、行政事业收费等等方面,虽然没有开听证会,但最终的实际效果是价格降了下来,老百姓得到了实惠,但就是因为没有经历“听证会”这样一个过程,在绝大部分老百姓心目中,没有一起“听证会”是降价的。
从以上这两个角度来看,听证会实际上已经成了一场过程与结果的博弈。值得相关部门认真反思的是,听证会这一原本为老百姓谋利益的制度如何才能更深入民心。老百姓则期待着价格听证更加公开、公正、透明,期待着民意得到更多的体现。
成涨价合法外衣
参加此次银川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宁夏自治区政协的谢治国认为,以前涨价往往是政府强制行为,不吭声就涨了,而现在通过听证会,每个利益个体都能发表意见,是民主进步的一个过程。水资源等能源涨价,只要能作到公平、公正、透明,一般老百姓都会接受。但是对于药品价格、医疗费用等,就需要政府加强控制,才能不失去民心。
银川市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曹爱红律师参加过出租车运价、城市供水价格等6次听证会。她说,听证会能听取不同意见,从这个角度讲比以前进步。但是在历次参加听证会过程中,她多次“无法理解数字背后的东西”。因此,她希望听证会能引进一个处于中立地位的价格监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等。听证会代表无法看懂一些调价方案上的数字,进而影响到代表的判断力。而价格主审部门的解释又有欠公允,所以需要一个中立机构把抽象的数字用通俗的语言表达出来,让代表能看懂企业成本、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而老百姓也能知道,这个企业管理得好不好,如果工资福利都很高却亏损,老百姓肯定不会同意涨价。
鉴于此,为了避免听证会成为各种涨价行为的“合法外衣”,有宁夏业内专家指出,相关政府部门应吸取教训,反思现行听证体制的缺陷并加以完善,使之充分发挥应有作用,这将是普通百姓之福。
本报银川11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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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从武
编辑:
wang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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