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能否推动大部制
□本报记者 周婷
三网融合实际是一场广电部门与电信部门的博弈。现在,由国务院常务会议一锤定音,这场博弈暂告一段落。人们担心,试点期间,双方的明争暗斗是否仍然在所难免。
从物理上而言,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者彼此并不矛盾,技术上的问题已经解决。2009年,国家曾多次提出推进三网融合,但实质性进展并不明显。原因就在于电信运营商的主管部门工信部与有线网络运营商的主管广电总局对三网融合主导权的争夺。
过去由“三网融合”引发的冤案不少,如电信主导的3G手机电视,技术上、用户上都不存在问题,甚至连内容瓶颈也都买入了优秀的内容合作方,但在奥运期间就是不能落地,原因就是与广电主导的CMMB电视存在竞争。
三网融合符合全球电信发展的潮流。美国就完全实行这种全运营体制,广电与电信实行同样的双向运营体制,电信商可以开办广电网络业务,广电商也可以开办电信业务,所不同的就在于内容制作方的独立性。
要完成三网融合,六年时间够不够?乐观人士认为,既然技术问题不存在,双方部委的合作一定要服从于国务院的总体安排;但悲观人士认为,对监管权力的争夺并不会这么简单地罢休,双方的争斗可能还会在一定程度上继续。
最终,要想真正平息这场争斗,真正走向数字文化的真正繁荣,主管体制应该向着大部制的方向发展:广电主管部门的职能被分化,集中在对内容的监管上,而将对网络线路的控制权移交给工信部,最终实行内容监管层面文化、新闻出版与广电合一的大部委制度,集电信、互联网与有线电视网络监管权于一身的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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