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先行试点 资源税改革有望全面铺开

2010年06月01日 02:48证券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 本报记者 朱宝琛

对于资源税改革,此次发布的通知再次明确: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

这与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到的“推进资源税改革”相比,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我国现行资源税采用从量计征,征税范围仅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等七个品目。

其实,5月份的时候就有消息称新疆资源税费改革将从6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疆资源税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资源税税率,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为5%;煤炭的资源税税率或初定为2%—5%。

知名税务专家、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表示,原定于2007年推出的资源税改革终于启动,这对于合理保护、开发现有资源、节约资源能源具有重大的意义。

据了解,资源税改革方案曾两次被暂时搁置,一次是2007年担心经济过热时推出会加速物价上涨,增加通胀压力;一次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致使国内经济迅速下滑,担心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发展。

安体富称,中央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不但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还适当放宽在新疆具备资源优势、在本地区和周边地区有市场需求行业的准入限制,并逐步放宽天然气利用政策,增加当地利用天然气规模。这样的综合性措施才有助于资源税改革的推进。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指出,仅以石油一项计,在资源税改革后,每年就可为当地政府带来丰厚的收入。新疆坐拥克拉玛依、塔里木、吐哈三大油田,以2009年生产原油2518万吨计算,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每年可为当地政府增收40-50亿元。再加上其他资源,则可为当地财政增加近100亿元的收入。

对相关公司而言,分析人士指出,这将会增加资源类企业的生产成本,尤其是增加高能耗、高排放的资源类企业成本。

此次新疆资源税改革只是试点,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在资源税改革后,大量的资金则有可能流向那些尚未施行资源税改革的地方,抓住最后的机会,进行疯狂开采、掠夺。所以,资源税改革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尽早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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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li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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