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1196万认罪

2010年03月31日 03:41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1196万认罪

王益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昨天上午,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在北京一中院审理,王益当庭表示认罪,认可受贿1196万元的指控。

王益被控受贿3笔逾千万

今年54岁的王益,事发前官至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副部级官员。昨天上午9时30分许,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头发灰白的王益走进法庭,王益扫视旁听席,没发现有家人前来旁听,然后他转过头正对审判长。据现场的人描述,王益虽然精神尚好,但看起来显得有些憔悴,两颊微陷,眼眶有些发黑。

检方共有6名检察官出庭,因王益未聘请律师,一中院为其指定知名刑事律师许兰亭出庭辩护。

检方指控,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云南昆钢朝阳钢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宏等人的请托,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上述人员钱款1196万余元。

案件材料显示,第一个行贿人是港商李涛,李涛在承接湖南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时,通过王益获得银行贷款,并向王益行贿538万元。案件材料显示,李涛已经被捕。

商人周宏等人的请托是通过王益的弟弟王磊,周宏获得了银行贷款,通过王磊或直接沟通,向王益行贿12次,共630万元左右。

第三个行贿人与王益的弟弟同名,也叫王磊,此王磊为其他企业办理贷款,王磊得好处费300万元,王益向王磊索要了30万元。

王益当庭认可全部指控

王益平静地听完起诉书,然后对法官说“我认罪”。案件材料显示,王益在检方调查时,就认可受贿。

王益向法官主动述说了受贿的经过,及每笔钱的流向,表述言简意赅,逻辑清晰。王益说,他以前不知道行贿人李涛和他交往是图什么,现在他明白了,李涛图的是他的职位。王益还说,这是他利用直接权力以及权力以外的影响力,为他人牟取利益,他也得了好处。

不管是公诉人询问,还是他的律师许兰亭询问,王益都正面回答问题。

“王益认罪很诚恳,他是真诚的认罪悔罪。”庭审后,王益的辩护律师许兰亭说。

下午3时,案件审理完毕。一中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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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殿学 杨林   编辑: wang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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