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回应质疑:有权视魔兽世界为非法运营
本报讯 新闻出版总署于11月2日傍晚在其网站上发布“终止《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审批”的消息无疑是一颗重磅炸弹,而在当晚,就有媒体引述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处长刘强的话表示,目前网络游戏相关审批工作属于文化部管辖范围,新闻出版总署仅负责新闻出版物相关审批,因此所谓终止《魔兽世界》审批的说法并不成立。就此本报记者昨天采访了新闻出版总署相关工作人员,这位总署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目前法规,总署有权视《魔兽世界》为非法运营。至于如何处罚,将会在不久后公布。
据介绍,早在2005年4月,由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在内的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的办法》,2008年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两个文件均规定:“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出版物进行审批,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和监督管理要严格”、“新闻出版总署是中央和国务院授权的唯一负责网络游戏前置审批的政府部门。”
总署工作人员昨天提出,有关“出版物”的范畴,根据2001年《出版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互联网游戏出版物”是新出现的事物,应当属于该范畴之内。而《魔兽世界》过渡到“网之易”之后,总署并未对其完成审批,网之易就开启了游戏的付费与新账号注册服务,因此从法规上说,总署有权视其为非法运营。至于如何处罚,将会在不久后公布。
一石激起千层浪,2日当晚,网易以及《魔兽世界》作者美国“暴雪”公司在纳斯达克的股价都应声下跌。网易、暴雪的高层都保持了沉默,但是《魔兽世界》仍正常运营。而文化部于10月28日发布了《关于查处第七批违法游戏产品及经营活动的通知》,其中没有网之易《魔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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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飞
编辑:
hu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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