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碧第二例汞中毒案结束前期勘察 可能构成包庇罪
每经记者刘丹发自北京
经过4个月的侦查,警方披露雪碧“汞毒门”调查结果,因感情纠葛,刘某向马赛所饮用的雪碧中投放汞珠,导致马赛汞中毒。据悉,2009年11月7日,马赛与女同事刘某及刘某的表妹张某约好在西单大悦城豆捞坊吃饭。事先,刘某打碎一个体温计,将散落出来的汞珠放进小瓶带在身上。在大悦城豆捞坊,刘某先到并点了雪碧等饮料。服务员上完饮料后,刘某将汞珠倒入雪碧中。马赛随后饮用,立刻发觉不适,随后被医院诊断为急性汞中毒。
据了解,马赛事后得知汞是刘某放进去的,但出于感情原因,马赛与刘某订立攻守同盟,隐瞒了事实真相,并在随后向媒体声称自己为饮用雪碧导致中毒。而在公安机关调查时,马赛始终没有向警方说出实情,而是作伪证扰乱警方破案方向。办案民警为此多次对涉案地点、人员、证物反复调查,导致案件长达4个月后才告破。
北京市雷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表示,投放危害物质属于投毒罪,性质严重,但从此案目前公开的信息看,因为刘某此前存有犯罪预谋,确定特定的投毒目标,并在特定的环境中投毒,不是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和健康,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故不构成投毒罪。
“如果情节不严重,属于故意伤害的可能性比较大。”郝俊波说,但是马赛,因为在知情的情况下,对警方调查时作伪证,实际上对刘某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包庇,构成包庇罪。根据法条,将可能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昨日(3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获悉,第二例雪碧汞中毒案件前期的勘察工作已经结束,将进行后期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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