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卫生十大新闻发布会实录(2)

2010年01月12日 17:38中国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凤凰卫视记者:

我的问题是关于医改的:第一,听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推迟出台是因为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到现在还没有办法得出定论,情况是否是这样?另外,有消息说在各地建立了医管局,由他们指导公立医院的改革,其中有一部分是把公立医院作为独立法人,类似于国资委下面的国有企业运营。我们想问这个思路是否体现在这个新医改方案中。第二,温家宝总理说中央已经落实了三年8500亿元支持新医改,请问卫生部方面的意见,这8500亿元的投向方向?

邓海华:

大家都知道公立医院的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涉及的面广、影响范围大。按照中央的意见,必须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推进。我非常理解大家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的关注,昨天我也看到个别媒体的报道,对方案的出台用了“搁浅”这样的字眼,并且猜测政策没有出台的种种原因。

据我了解,这位记者没有参加我们1月5、6号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也没有参加1月4号我们召开的媒体通气会。其实在这两个会议上,卫生部的主要领导和新闻发言人都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具体的说明。这位记者根据道听途说写出了这样一篇报道,我认为这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举动。如果他关注了去年年底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的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的新闻报道,他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去年12月22号,李克强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的第五次会议,从新闻报道里可以看出,会议审议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试点城市的名单。这标志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基本就绪,而不是“搁浅”,或者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出台。因为公立医院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主要场所,大家对公立医院改革十分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个问题也高度关注。按照会议的要求,这个方案已经由相关部门修改完毕报送国务院审定。国务院审定以后就可以立即下发执行。

我想强调的是,去年年底温总理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曾经表示,我们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涉及到全体人民健康的一个大事,一定要克服种种困难,切实地把它办好。我们也相信,有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有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也有我们30多年改革开放积累的宝贵经验,有我们日益增强的国力的支撑,我们有能力也有条件把包括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内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推向深入。

关于你说的第二个问题——成都医管局,这个问题我们也注意到了媒体的报道。根据国务院的“三定”方案,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改革由卫生部牵头负责,其它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部的有关司局已经提请成都市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提交给卫生部,由于我们还没有看到成都市或者四川省提交的成都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方案,所以对这个方案我不能做过多的评价。但是我想强调,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涉及的面广、影响范围大,要先行试点,然后再稳步推广。

我们鼓励各地在坚持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因地制宜,深入探索、大胆改革,前提条件应该是坚持中央确定的方向和原则。首先要坚持的原则就是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什么叫公立医院?公立医院是政府和国有企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定公立医院改革方案的时候必须牢牢遵循公益性的原则,要努力通过完善它的服务体系、创新它的体制机制和加强内部管理,促使公立医院能够切实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我们认为,对于公立医院而言,国有资产只是一种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和增进人民的健康才是它的真正目的。而且公立医院的资产也不是经营性资产,所以公立医院不是国有企业。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验表明,不能照搬、照抄国有企业改革的做法来进行公立医院的改革,这样才能避免进一步削弱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这是第一点,坚持公益性的原则。

第二条原则,必须把握好公立医院的定位。刚才我已经讲了公立医院是一个什么性质。卫生行政部门作为一级政府的组成部门,承担着组织、动员卫生资源,发展卫生体系,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这样的重大责任。按照责权一致、手段服从目的基本原则,公立医院必须纳入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监管。

实行管办分开,成立医院管理局等专门的公立医院的管理机构有助于加强公立医院的治理和管理,推动公立医院提高运作绩效。我们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督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这样的模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

我想说的是,公立医院管理机构的设置方式体现了对公立医院性质和地位的一种把握,决定了公立医院将来追随和追求的目标以及遵循的行为规则;我想强调的是,一定要把握好公立医院的定位,协调好这些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关系。

第三个原则,要正确理解和实践管办分开的原则。中央的文件里已经提出了管办分开的意见。

我们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实行管办分开。这些都是公立医院坚持的原则,在这些原则中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应该是最根本的原则,其它的原则都必须服务或服从于这样一个原则。我是这样一个基本的观点。

关于最后一个问题,你说到8500亿,这个问题你最好咨询财政部,因为医改是一个综合改革,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其中卫生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等都是成员单位,资金的问题你可以去那边了解一下。

北京电视台记者:

我们刚才在十大新闻里看到,出现了像“南京儿童医院”和“开胸验肺”这样一些事件,这些新闻中暴露了我们基层医疗机构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卫生部为什么还要把这些新闻纳入十大新闻,可以说是自揭其短?从这些新闻当中我们可以吸取哪些教训?第二个问题,对甲流,迄今卫生部发布了很多场新闻发布会,卫生部是如何做出一系列紧急预案的,各个部门是如何做到工作有条不紊的?

邓海华:

十大新闻的评选目的是盘点卫生部门的工作,这个工作从2003年开始已经坚持了多年。每年我们都在盘点,每年媒体也都对我们盘点出的十大新闻进行点评。我们的目的是要通过盘点来总结我们的工作,进一步推动我们工作的开展。如果十大新闻都是歌功颂德,我想也不符合我们评选的初衷。主要是把一些去年发生的有影响力的事件评选出来,我们的目的是通过这些医疗安全事件也好,职业病的维权案件也好,能够提醒我们,卫生工作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要通过这些案件,通过对这些事件的反思,进一步加强我们的管理工作,举一反三,进一步推动这工作的开展。这是一个基本目的。

至于你说到的其它问题,包括这个问题,我想也都是我们卫生部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一个重要举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2008年5月1号实施到现在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作为一个政府部门,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是应尽的职责。我们在实践中也是这么做的。至于你说到的“开胸验肺”等案件,或者是医疗质量事故的案件,我们都在第一时间通过媒体报道发现这样的问题,然后进行后续的管理,在第一时间对社会进行反馈,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比如在甲流防控工作中,我们都是在第一时间公布了相关的防治工作的信息,从还没有疫情的时候开始公布事件的动态,到第一例疑似病人、第一例确诊病人的发生,以及我们采取的防控措施,我们都及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进行通报,包括召开多次媒体通气会,向公众解释和宣传预防知识。包括在防治甲流过程中对个别媒体的报道或者专家的言论有可能误导公众的情况,我们都在第一时间进行反馈。包括所谓“专用防甲流的口罩”这样的事件,我们在第一天监测到以后就在卫生部网站上澄清了,预防甲流不需要专用的口罩,随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也澄清了这一观点,最后药监局也证明那个企业是一个没有资质的企业。所以,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政府部门应该履行的职责,我们今后还会在新闻信息发布、政务公开方面继续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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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he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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