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改离保障公平有多远 特需门诊究竟该为谁服务
话题
焦点 1
北京医改方案中明确,推进公费医疗制度改革,2010年,将所有区县公费医疗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2011年,启动市级公费医疗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准备工作。
【背景】
4月末,市医改办曾就北京医改方案(草案)征集民意,一周征集意见共计990条,其中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就有公费医疗制度如何改革。
在公众心目中,公费医疗意味着看病不用自己掏钱,是吃政府饭的“干部”才能享受的特殊福利;而市人社局和各区县政府曾纷纷表示,改革后,公费医疗人员的现有医疗报销待遇,不会降低。于是,一个疑问由此引发:这样的改革是否意味着仅仅是表面公平?
【个案】
公务员医疗费“多报”近一倍
昨天,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一名公务员付先生介绍,原先西城区公费医疗时期的报销比例是1300元以下可报销80%,1300元以上可报销85%-90%。实行公费医疗改革后,首先报销标准和职工医保“看齐”,然后到年底进行二次报销,公务员自付费用部分可获得补贴。
以此算来,付先生如果年度医疗费用为5000元,实际将可报销4500元左右。相比之下,一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如果在三级医院门诊看病,同样的医疗费用,可报销2240元;在社区医院可报销2880元。
【众议】
公司职员闫女士:
很难期待真正的保障公平
很难期待真正的保障公平,即使公费医疗都转为职工医保,但政府部门或垄断性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仍会用国家的钱给有编制的职工缴纳高额的补偿医疗保险,或转换成补助、津贴,肯定会比普通企业职工的医保报销水平要高得多。
西城区民政局公务员付先生:
待遇比较满意略感不便
纳入基本医保之后,医院的选择范围扩大了。
此前西城人社局有官员专门到各委办局“上课”,向大家保证“医疗待遇肯定不会降低”。公务员们还是比较满意,没什么抵触情绪。
但以往看病每月都能实报实销,去年我看病花了五六千元,每月只需自己掏几十元。现在需先垫付一些医药费,到年底再进行二次报销。个人先垫的钱变多了,报销上不像原来那么方便。
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
走向公平是必然趋势
社会医疗保障是公共医疗卫生福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走向公平是必然趋势。公费医疗并入职工基本医保的改革,是顺应了趋势,但若用其他手段补齐公费医疗者以前的高保障水平,显然改革是不彻底的,更难以做到社会保障的公平。
建议公费医疗改革为职工医保后,政府允许各单位采取一些过渡性的补贴措施,来减轻公费医疗群体既得利益被打破后的“痛苦”,但这些拉高保障水平的补贴措施,不能写入立法或规范性文件,防止变相的“特殊福利”被制度化。
【回应】
85%企业有补充医疗险
市人社局:
85%企业
有补充医疗险
昨天,北京市人社局副巡视员张大发表示,一些市民对于给公务员设置医疗补助有异议。“但实际上这很正常,不仅是公务员,很多企业也已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公务员目前的医疗补助由区县财政支付,即为原公费医疗人员个人支付部分再次报销医疗费用,标准将比照原先待遇,每个区县自行确定。“有些较‘穷’的区县,实际上原公费医疗人员转医保后,标准还有所提高。”
张大发解释,实际上,北京有85%的企业都有补充医疗保险,分为三种形式,包括行业系统设立、单位自建、通过商业保险公司设立。据统计,北京有130万医保人员都同时上了商业保险,作为基本医保的补充。因而,并非为公务员设立医疗补助便是“不公平”的行为,“企业可以上,公务员也可以上,这是平等的。”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魏铭言 温薷
话题
焦点 2
国家五部委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明确,“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但北京医改方案中,未提及“特需门诊”等特需服务的规模控制,只提出未来两年,公立医院将按照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三个方向探索改革。
【背景】
近年来,三甲大医院普遍开设特需门诊和特需病房,由专家出诊,将挂号费提至100-300元不等。但同时,更多的患者涌向大医院,群众反映的“看病难,看大医院和专家更难”的呼声依然强烈。有政协委员提出,公立医院设立特需服务,是以经济实力的大小,来区分患者所得的医疗服务。更多看过特需门诊的患者则认为,特需门诊和普通门诊的内容没有区别,只是挂号费大大提高。
【个案】
仅有的区别就是多花钱
“14元的普通专家号和100元的特需号,看的是同一个专家,诊疗时间也只有几分钟”,怀孕6个月的宋女士每次做产检,都很无奈。
3个月前首次到北大妇幼医院产检时,宋女士早上6点半赶到,和母亲交替排队近两小时,挂到普通门诊的专家号,挂号费14元。
担心身体越来越笨,无法再长时间排队,宋女士为了复诊仍预约到专家,便拿到了专家的特需门诊预约条。宋女士想,特需门诊应该环境好服务也好,多花钱也值。
但实践证明她错了,不但也要等候排号,而所享受的服务与普通门诊几无二致。宋女士坦言,特需门诊和普通门诊仅有的区别,就是多花钱,保证能看得上专家。
【众议】
北京市政协委员李萍:
公立医院不应有特需服务
随着专家门诊的普及,不少患者即使看个感冒也要挂专家号,实际上浪费了医疗资源。
从医疗公平角度,公立医院应让尽量多的患者看得上病,并提供平等的医疗服务,“不应提供特需服务,以经济实力大小,区分患者的医疗服务。”至于私立医院,则可以随市场需要提供各种专家门诊,另行收费。国外公立医院都没有特需门诊一说,只有私立医院才有。
中日友好医院呼吸科主任林江涛:
专家应向哪类患者服务
在一些公立大医院,特需门诊似乎成了一种对专家价值的“变相”体现,但由于缺乏制度衔接,特需门诊的高价挂号费需患者自己承担。这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就诊人群,可能是一种不公平。
“特需门诊”的存在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患者看病难,看专家更难的“抱怨”。有效的办法,应是明确公立医院的“特需门诊”和专家,究竟应向什么样的患者服务?只在挂号费上区别,很难确保公立医院要保障公众基本诊疗需求的公益性目标。
北大医院副院长丁洁:
应合理调整医生出诊费
能否向公立医院引入绩效考核,根据医生的水平、诊疗内容、诊疗效果、患者满意度等,合理调整医生的出诊费,改变目前医生出诊费只能靠职称级别、靠几个等次的廉价挂号费来体现的“尴尬局面”。
【回应】
北京将严控“特需服务”
特需将从
“公益性”剥离
市卫生局:
北京将严控
“特需服务”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毛羽透露,北京将按照国家医改方案提出的原则,按照10%的床位比,严格控制各大医院特需服务的规模。专家级医生需完成普通门诊和病房的基本诊疗服务“任务”,才能利用业余时间到特需门诊坐诊。同时,他也表示,很难设置“病情”门槛,强制患者去看普通门诊或特需门诊。
市医改办:特需将从
“公益性”剥离
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表示,这次北京医改,就是要明确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服务内容,明确财政对于基本医疗服务补偿的范围。目前大型公立医院中普遍开设的特需门诊(病房),今后应由市场主导,完全从“公益性”的服务范围中剥离,其使用的人员、医疗设备和房屋,都不应再享受财政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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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铭言 温薷
编辑:
wang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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