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启动9个月 广东等5试点无一动真格

2009年10月26日 01:05中国经济周刊 】 【打印共有评论0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启动9个月 广东等5试点无一动真格

本刊见习记者肖翊摄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汪孝宗、韩文 ★曾娟/广东、上海、浙江、山西、重庆报道

到10月28日,距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要求5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已经过去了整整9个月,目前它们的进展如何?

8月下旬开始,《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先后分赴5试点省市——广东、上海、浙江、山西、重庆,实地调查改革进展情况。据记者了解,目前5试点省市在实施过程中普遍出现“推进难”现象,多数省市仍在进行方案的调研、论证,其中似乎只有广东给出了试点改革的时间表。

与此同时,受“越改越少”的认识影响,一些试点地区还出现了提前退休潮。

“要是能在改革前退休,我们还是想提前退休。”一位已有30余年工龄教授说,这样收入至少不会太差。

广东:掀起“提前退休潮”

在广东,尽管目前改革草案尚未出台,但改革“风声”所带来的反应已颇显剧烈。

老教授“火线退休”

近日,暨南大学华文学院的周教授教授应邀赴菲律宾讲学归来。然后,将在今年12月17日,再赴东南亚应邀出席“东盟10国华语教学研讨会”;在随后的12月25日,他将赶赴台湾参加“国际华语文教学研讨会”。其实,这时的周教授已经退休了,他是被返聘到岗位上的。

周教授今年刚过60周岁。按有关规定,可以续聘到年满65周岁,也就是说他可以再过5年办理退休手续也不迟。

但今年春天,他还是决定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而促使他下定决心“火线退休”的,正是上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他说,退休了,也就“心安”了,不再为此“闹心”了。

周教授是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从事对外汉语教学30余年。曾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和旧金山市立大学任教3年,学术成果丰富,出版专著、教材等达20余种,是国内知名的对外汉语教学专家。

“我现在每月能收入6000多元,而按照新改革方案算下来,办理退休手续后每月大概收入三、四千元,会减少近一半。这样不仅降低了我的待遇,还会使我的生活水平严重下降。而且,我也到了退休年龄,退休也是应该的。”周教授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出了他的“难言之隐”。

事实上,早在2008年12月中旬,广东省有关部门的一份“广泛征求意见”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计划方案一经公布,在涉及到高等教育、医疗等行业领域的事业单位中,就已经掀起一波“提前退休潮”。

对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涉及到的养老金方案部分,在随后召开的广东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更是引起了来自教育界委员的广泛争议。

按有关规定,工龄满30年的教师可提前退休。面对新改革方案,广东省不少高校工龄满30年的教师纷纷提出提前退休。

“要是能在改革前退休,我们还是想尽早退休。”一位已有30余年工龄的教授说,如果在新方案实施前提前退休,至少可以“一举两得”:一是可以享受改革前较高的退休待遇;二是提前退休后还可以被学校返聘或找个社会兼职,收入也不会太差。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整个暨南大学为此提前退休的教授有30多人,还有为数不少的在编普通职工为此退休。

“中人”的烦恼

今年1月28日,一则“‘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的消息,特别是其中“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的内容,如同引爆了一颗“深水炸弹”,深深地触动了一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敏感的神经。

其实,5省市试点方案早在2008年1月21日的人保部新闻发布会上已经宣布,并于当年2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下发到有关省市,其中就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等基本内容。

如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那么新旧办法应如何衔接?现在最通行的说法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所谓“新人新办法”是指新进人员按照新的改革方案执行,直接入社保,对于“新人”来说,退休是十分遥远的事情,眼前大可不必“庸人自扰”;而“老人老办法”,即新办法实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待遇照旧发放不受影响,当然“皆大欢喜”。

而眼下可能最受影响的,是那些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多年而又尚未退休的“中人”。这批人大都是50岁以上,皆是本单位的“中流砥柱”或业务骨干,正当事业“如日中天”之时,却又偏偏遇到“这档子事”,进退两难,着实令他们“不胜烦恼”。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现在,‘中人’在我们学院教职工人数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如果按照方案来执行,学校骨干老师都要求退休的话,那么我们的正常教学活动将受到严重影响。”

有关专家透露,为弥补缺失,改革还采取了“中人补齐”的办法,也就是说,对于那些可能受影响的“中人”,在基本养老金计发上,将有“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项。

据广东省农垦总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国家对此尚无统一规定,各地可因地制宜,或以“补差”的办法,与旧办法的待遇差多少就补多少;或在计发时乘上一定“系数”,与其原工作年限挂钩计发养老金,不会出现改革后待遇骤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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