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事件调查应主动公开

2010年04月01日 07:53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特约评论员范正伟

据《人民日报》3月31日报道,就其他媒体报道的“疫苗生产商江苏延申长期故意造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有关案件正在调查中,还没有得出最终调查结论,药监部门没有向任何媒体公布过所谓的调查结果。

在媒体舆论纷纭、公众疑虑重重的背景下,这样的辟谣体现了负责的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与此同时,“最终调查结论”到底什么时候能出,人们还在翘首以盼。

江苏延申的狂犬疫苗质量问题,自2009年12月3日曝光,经过了4个月的调查,至今没有结果,这无形给公众的心理蒙上了一层阴影:我们看到了药监局对江苏延申“停止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全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整饬公告。然而,这家企业还生产甲型H1N1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及短棒杆菌注射液,这些疫苗的质量又如何?是否也受到了相关“整饬”?不得而知。

不可否认,“所有疫苗监管中,狂犬病疫苗的监管是难度最大的。”市场需要大、造假情况时有发生,防不胜防。狂犬病疫苗生产工艺复杂,产品质量稳定性差;检测疫苗合格与否的时间长达两个月,检测试验结果波动大。当检测结果出来时,市场销售的药品往往已被用完。

我们知道监管过程难免挂一漏万,也理解调查过程不会一帆风顺,以及做出这种关涉多方利益的调查结果的必要审慎。但即便如此,仅仅告知公众没有调查结果似乎不够“解渴”。毕竟,相关的信息关系到众多人口的用药安全,我们理所当然地希望得到更多信息。更何况,根据国家药监部门的公告,江苏延申与河北福尔共21万份狂犬疫苗已经全部被使用。

以前许多公职人员回答提问时,总喜欢说“无可奉告”,曾招来许多批评。随着政治文明的进步,这种说法越来越少。面对事关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疫苗事件,如果仅仅宣布“没有最终调查结论”,或者“疫苗质量总体是安全的”,难以让人信服。

我们并不是要求一个现成的完整的答案,但许多事情有关部门显然是可以做到的,比如,调查结果尚未得出,但调查的过程和进展是否可以公布?对于公众关心的该厂其他疫苗的生产销售状况,是否也可以尽早公之于众?如果对这些情况能多一些负责任的主动公开,就可以少一些谣言四起时的被动公开,从而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知情权,树立人们对政府监管能力的信心。

法律上有句格言,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对于满足人民的知情权而言,迟到的真相,恐怕也会大打折扣。衷心希望,相关部门能继续加快调查疫苗事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以高效负责的工作满足人民的知情权,抚慰公众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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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正伟   编辑: wang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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