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沉溺手机色情家长忧心 维权遭遇取证难(2)
法律对淫秽色情网站惩处有严格措施 但取证困难
在听过中国之声近段时间对色情网站的报道后,高女士打电话给记者,希望能够寻求帮助,她是否能从法律的渠道来解决问题。
华卫律师事务所郑雪倩律师介绍说,高女士完全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将相关部门告上法庭。
郑雪倩:2004年9月6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出台了一个司法解释,司法解释里第七条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实施制作、出版和贩卖传播淫秽的电子信息犯罪,而且为其提供接入、服务器等等,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都要以共同犯罪来论处。按照《刑法》363条也明确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和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可以并处罚款。
法律对淫秽色情网站的惩处有严格的措施,但郑雪倩律师同时认为,要想让网站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在相关证据的取证上却并不容易。
郑雪倩:首先要拿出手机上显示的网站去公证,因为在法律上来讲,必须公证以后才能当作证据,证明他在某个时间、手机的什么部位来播放了,这是要证明的;第二个要证明你的精神受到了损害,这个又是比较难证明的。证明未成年人成年沉迷于网站,影响了他的上课,影响了他正常的生活,这就需要他的同学、老师做取证,这个举证是比较困难的。(记者冯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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