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低人力成本与低人权“优势”的惊人竞争力

2010年02月23日 18:39南方报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秦晖:低人力成本与低人权“优势”的惊人竞争力

著名学者、清华大学历史系秦晖(资料图)

作者:熊培云

毫无疑问,近30年中国经济与社会成长,不仅伴随着中国人价值观念的转变,也在一定程度上见证了中国社会“议价能力”的成长。与此同时,在世人称道的“中国奇迹”背后究竟有着怎样一套有关“交易成本”的行事逻辑,今天更需要站在历史的高度重新审视。

为此,本刊专访著名学者、清华大学历史系秦晖教授。

一方出价

《南风窗》:政府对中国“经济奇迹”的出现无疑功不可没。而在这30年间,政府扮演的角色中,哪部分是迫切需要重新检视的?

秦晖:我觉得就是一些经济学家鼓吹的用国家权力剥夺工人讨价还价的权利,形成所谓“‘交易费用’降低”。我从来是将这种“交易费用”加引号的,因为它根本不是西方经济学意义上的交易费用。

如科斯所讲,交易成本有两个重要原则:第一,一方讨价还价的权利是不能剥夺的,只有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集体的谈判,避免分散谈判所要支付的成本。比如科斯讲为什么要企业呢,一般我们讲每个劳动者都有能力或者权利当个体户,而不是受雇于企业,但为什么不直接面对消费者,原因是交易成本过高。所以企业是一个节省交易成本的组织,而且大多数人还是倾向于进入企业的。但科斯绝对没有说过建农奴制庄园可以节省交易费用。然而,按照有的经济学家的逻辑,却是没有讨价还价便是节约交易成本。第二,这个交易成本是整个社会的成本,而不是一方的近乎强制的出价。

科斯有两本书题目就很好,一是《企业的性质》,我说按中国有些人的理解直接叫“奴隶制的性质”就可以了,而不是“企业的性质”了。他们认为企业的性质就是降低交易费用的组织,那奴隶制不是更符合这种性质吗?显然科斯并不这样认为。因为奴隶制其实是剥夺了许多人的交易权利,而科斯所谓的成本却是以保障这种权利(这就是企业与奴隶制庄园的不同) 为前提的。第二本书是《社会成本问题》,他为什么说是“社会成本问题”,而不说“一方出价问题”呢?我们一些理论家讲的“成本”其实只是一方的出价,另一方付出了什么他不予考虑,显然科斯是没有这个意思的。

我并不是说科斯的说法就一定对,所谓“新自由主义”在理论上就没有问题,但中国搞的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中国的问题也不能让西方经济学家来负责,而且和新自由主义也没有什么关系。但中国奇迹的出现显然受益于没有讨价还价余地的某种机制。

这种单方面出价以节省“交易成本”的说法其实是一种强盗逻辑。谁能说我用刀抢了你,就降低成本?但是,这种说法在中国的确很盛行。比如有人说,集体化是很好的选择,因为国家同无数小农打交道,成本很高,所以国家把大家集体捆起来,你不能讨价还价,交易费用就小了。国家因此得到大量廉价的粮食,但是农民饿死多少呢?这个算不算成本?他们不认为这是成本,而且制造了一个概念——“减少国家与小农交易的成本”。为什么就不是“小农与国家博弈的成本”呢?这个概念在科斯看来根本就不通的。有的逻辑是国家越容易把工人赶走,所谓“交易成本”就越低。你要说成本的话,人民公社时的成本是最高的,哪个国家在工业化时期付出了饿死如此多人的高昂成本?

《南风窗》:当国家成为“资本家”,作为“国家雇员”的另一方实际上失去了对自己权利与能力的“议价权”。

秦晖:公共资产从理论上说,所有人都是所有者,也可以说所有人都不是所有者,这不是主雇关系。私营企业解雇工人,在现代国家当然也会受到劳动法约束,但从主雇关系来说,解雇工人可以说是天经地义的。企业是我办的,我对资产承担风险,破产我可能要跳楼的。合同也是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签订的。不同的是,在国有企业里厂长和工人地位本应该是一样的,凭什么有的人要被赶走?凭什么有的人要做牺牲?凭什么有的人是能人而其他人连试试是不是能人的机会都没有?

相较而言,东欧国家的私有化讨价还价的成本是比较高的。一般都是赶紧私有化,裁减多少工人由劳资双方来谈,国家不会动用权力来动员裁减多少工人,或将资产送给某些特定的人。所谓的回收资本最大化原则,公开、公正、全民参与的原则,或像证券私有化一样,每人一份,而不会事先考虑将工人赶走。当然转轨完成之后,劳资双方的协商是另一回事,而且是有工会参与的,不是说先将该赶走的工人赶走后再提出对剩下的工人有就业责任,更不仅仅是政府与能人两方面私下交易完成的。

《南风窗》:若干年前,我采访社会学家陆学艺先生,他也对市长先生们高谈“减员增效”提出批评,认为政府首先应该保障的是充分就业。

秦晖:所以我怀疑从“减员增效”到私有化有某种程序上的故意。当初之所以动用国家权力搞“减员增效”或许就是为私有化做准备的。至于民企无所谓“减员增效”,因为一开始它就不会雇佣冗员。国家也许是有意识在产权改革之前搞“减员增效”,当然也可以说这有回避意识形态风险的意思;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动用国家权力将工人赶走。工人能和资本家讨价还价,却无法同国家讨价还价,因为工会也是国家办的工会。这种工会在工人与私企间能起一定作用,但在国企和工人之间显然倾向于偏袒国家。

《南风窗》:以前我们讲工会是“福利工会”,而不是“权利工会”。但不得不承认,这“福利”二字长期以来也是打折的。

秦晖:是啊,中国历来是一个负福利国家,现在也是。中国的进步就表现在负福利的降低上,即向“零福利”渐渐靠扰,充其量是通过二次分配不加剧社会分化。现在更多是高收入者高福利,低收入者低福利。这样的福利安排,反映的还是讨价还价权利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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