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越:扑朔迷离的砒霜门让公众受伤
连日来,统一和农夫山泉的3款饮料被指总砷(俗称砒霜)超标,“不能食用”的新闻,是又一起牵动民心的食品安全事件。
但令人倒胃的是,公众对于真相的急切渴求,却陷入到了企业与各检验部门之间自说自话的纷争之中。最新的消息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农夫山泉在其新闻发布会上称,打算状告海口工商局,估计索赔将达10亿元以上。因为,充满悲情的农夫山泉觉得,其在经历了6月“水源门”和8月“假捐门”之后,如今的“砒霜门”事件,是由“强人在幕后操纵与策划的”。
那么,农夫山泉到底是有点甜,还是有点毒?在食品的质量检测上,公众永远是“无知”的,所以他们天然处在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等待着“被告知”。也正因此,公众的理性选择就是,一方面暂不购买,另一方面等待真相的水落石出。因此说,负有告知职责的质量检验机关,如果不尊重事实的真相,或者因自身检验的失误,发布了虚假信息,那么对公众、企业和自身信用的损失是不可弥补的。
由此,通过还原整个“砒霜门”事件,有必要引申出如下几个问题:首次,依据《食品安全法》,对流通环节食品的检验,应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取样完成,并由卫生行政部门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但此事件中,海口工商局自行抽样送检,并发布警示信息,其为何要越俎代庖呢?其次,即使检验结果出来后,被检验方若认为有异议可申请复检,但为何农夫山泉的两次复检申请没有得到回复呢?最后,农夫山泉给广州送检的产品生产日期与被海口工商局取样的产品日期不同,为何农夫山泉要错开日期呢?
企业与各检验部门之间的“神仙打架”,只能使事件离真相越来越远,而最终受伤害的还是公众。严格意义上讲,不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的行政行为,即使有着正当的理由,也会使其合法性打折扣。但事关食品安全的检验,必须依据最严格要求来实施,既不使企业乘虚而入,也不能以不负责任的检验来误导舆论。文/王海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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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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