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蔚冈:为何四个月的调查仍难现疫苗真相

2010年04月01日 07:53东方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早报特约评论员 傅蔚冈

山西疫苗事件余波未平,常州又发生了疫苗事件。近日,数家媒体质疑因生产质量缺陷疫苗而于去年年底被全线停产的江苏延申生物科技公司已经复工。对于该报道,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在3月25日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表示,问题疫苗的调查进展情况,以国家药监局网站去年12月3日发布的公告为准。而在这个公告中,药监部门已经责令江苏延申生物科技公司股份公司停止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全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组织专家对该问题疫苗可能造成的风险进行评估。

当公众对江苏延申是否有过生产行为产生疑问时,第一个反应就是向相关监管部门求证消息。但是在此次事件中,国家药监局“以12月3日发布的公告为准”的回答,不仅没有消除公众的疑惑,甚至更加确认了这种不信任。“12月3日发布的公告”是指江苏延申的生产状况是按照国家药监局的公告而停止生产,还是国家药监局对江苏延申的掌握情况仍局限于去年的12月3日?如果是前者,那么公众大可放心,目前市场上并不存在这类的问题疫苗;但如果是后者,那么公众就该谨慎了:国家药监局并不掌握现在江苏延申的生产状态。

但在四天之后,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目前有关案件正在调查中,还没有得出最终调查结论,药监部门没有向任何媒体公布过所谓的调查结果。换言之,此前有媒体所报道的调查结论都是不可靠的。

为何权威部门历时四个月的调查并未给公众带来真相?为什么很多人是通过近日香港媒体的一则报道才获悉此事?当媒体所提供的信息和政府方面确认的信息发生偏差时,我们又该相信谁?这是现代社会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此前的山西疫苗案中,山西省卫生厅在媒体刊发报道之后的第二天就立即表态,认为经调查核实相关病例均与“高温疫苗”无关,同时还否认了其他的指控。不过媒体和公众普遍认为,山西省卫生厅的回应是一次危机公关,而不是一个真正的严肃的调查。与山西省卫生厅的迅速回应不同,此次国家药监局的调查则时间漫长:江苏延申的狂犬病疫苗质量问题自2009年12月3日曝光以来,再无最新结果。如果不是此次相关媒体的报道,估计还将继续沉默下去。

同样的疫苗事件,同样是来自媒体的质疑,山西省卫生厅和国家药监局作了一紧一慢的两个回答,但最后的结果却都是一样:媒体的报道和官方所掌握的情况不尽一致。媒体和政府面对公共危机时所呈现的不同态度,是当下社会中的常态。对于不少政府机构来说,将信息控制在一定的渠道内而不为公众所知悉,则是最好的选择。只是现代社会的信息传播超出了其控制能力,它才会不得不作出某种回应的姿态。

政府机关的这种态度实际上很好理解。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少事故的真相仅仅是被限制在一定的群体内所知悉。与媒体这些以信息为生存之道的机构相比,政府掌握相关信息的速度可能并不会很快,加之不少机构的负责人面对突发事件时还是习惯“捂盖子”,因此政府机构和媒体在相关事件上有相左的态度也就在所难免。加之近几年来媒体与政府机构相左的几件事,最后的结果都证实了媒体事先的猜测,因此公众在更多的时候宁愿相信媒体,而不相信相关发言人的表态。

但对于特定事件的真相,还是有赖于相关政府机构的介入才得以完成。而且在现代法治社会,当任何事件的真相都依赖于一个个合法的证据组成时,政府机构的重要性更是突出。

当媒体和政府所传递的信息并不一致时,我们该怎么办?一个可供参考的办法是在媒体和相关政府机构之间建立启动机制:当有媒体公开报道公共事件时,即可视为是有人向政府举报,而相关机构即负有调查之责。否则,媒体的报道和政府的调查永远是自说自话的两张皮,而社会公众则在这两种声音中迷茫:这既不利于发现真相,更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受损的只能够是社会的公众利益。当然,更重要的治本之举还是加快完成建立在有力基础之上的服务型政府的真正转型。(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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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ding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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