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陶瓷内幕案一审宣判 南京市经委原主任获刑5年(2)
两大追问
受损股民可以提出索赔吗?
可以,但取证困难,相关法律还不健全
江苏涂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涂勇介绍,刘宝春内幕交易罪认定并被判决,从理论上讲股民可以据此对其进行民事索赔了,但实际取证可能会比较困难,因为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太健全。
他介绍,股民受到侵权的案例多由于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或包括“老鼠仓”在内形形色色的内幕交易。相对而言,这两类官司打起来,前者的胜算几率大些,因为最高院已经出了司法解释,取证责任是倒置的,对股民有利。而有关内幕交易的民事索赔部分,由于最高院没有司法解释,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直接规定。那么股民要维权,就必须举证出自己所受的损失是在刘宝春内幕交易期间,而且能举证出损失与刘的内幕交易存在因果关系,不过,这样的因果取证会比较困难。但涂勇介绍,也不排除股民先打官司,靠实践“倒逼”法律完善的可能。
高淳陶瓷还有投资价值吗?
4月底若还未扭亏为赢或重组成功可能停牌
伴随着与南京十四所“重组”的风声,高淳陶瓷在2009年成为一大“妖股”,10个交易日连续涨停至21.07元,股价上涨180%多,刘宝春也因为这其中的暴利而锒铛入狱。那么,这只股票的最新表现如何?还有没有投资价值?
昨日,有业内人士介绍,由于连续两年亏损,早在2010年2月24日,高淳陶瓷就戴上了“*ST”的帽子,如果在2011年4月底年报披露大限截止日,仍未扭亏为盈或者重组成功,则该股将面临停牌风险。
而重组的道路也似乎扑朔迷离。业内人士介绍,现在十四所已经成为*ST高陶的大股东,资产重组方案也在2010年1月初获得了国资委同意,但证监会却迄今还未通过重组方案。
山东神光金融研究所分析师张生国认为,刘宝春案宣判早在预期之中,因此判决本身不会对股价有太大影响,甚至一定程度上还起到利空出短期提升股价作用。但长期来看还是基本面决定股价,尤其是现在证监会对重组非常审慎,他建议股民远离这类*ST股,万一停牌退市则损失惨重。
更多数据,请访问凤凰网财经数据中心(http://app.finance.ifeng.com/data/)
相关专题: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
分享到: | 凤凰微博 | 人人网 | 开心网 |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作者:
编辑:
fuj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