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悦音:内幕交易官员被撤早有征兆
蒋悦音
在12月初南京经委主任夫妇涉嫌内幕交易成为热点之际,对中国股市稍微有点了解的人看看当时的形势都知道,涉嫌内幕交易搞“潜伏”的刘宝春夫妇难逃法网已成定局,这不仅从相关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公开声明撇清关系中可见一斑,甚至南京市政府网站上“市政府领导成员和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名单”12月12日还专门对此进行了重新发布,将“南京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后面的“刘宝春”直接删除成为一片空白。
具有巧合意味的是,同样是在南京,同样是与证券内幕交易相关的话题,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5月在南京曾举行过一次全国民商审判工作会议,在该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再次强调了修订后的《证券法》已明确规定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侵权民事责任:投资者对上述侵权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参照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前置程序的规定来确定案件的受理。奚晓明的这次讲话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文件下发到全国各级法院,当时久拖未决的“杭萧钢构内幕交易案”民事赔偿最终破冰,与此不无关联。
内幕交易是危害资本市场“毒瘤”之一,南京经委主任“内幕交易落马案”给予国企资本运作中内幕信息知情地方官员的最大警示是: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因为纪检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对与此有关的犯罪行为,坚决不会姑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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