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号 Muddy Waters回应东方纸业
6月30日我们复审了东方纸业的财务,给予东方纸业“强力卖出”评级,东方纸业做出一些回应,但我们分析后坚持认为东方纸业有过财务作假行为,我们因此重申“强力卖出”评级。
以下是我们对东方纸业子公司河北省保定市东方纸业有限公司(“HBOP”)的复审文件:
HBOP最近一次取得营业执照是在2006年4月11日。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理人是刘振勇。注册资金是7503万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有箱板纸、瓦楞纸、书写纸、复印纸等产品的制造,出口公司生产的纸品和技术,进口造纸原料、机器、及配件2003年3月27日的验资报告上显示:注册资金由以下人承担:刘振勇93.26%刘晓东6.61%赵双喜0.13%ONP声称2008年和2009年的存货周转依次是32.5次和16.8次,这是十分不可靠的,因为该行业最优秀的公司存货周转也只能达到4.3-7.7次这个范围。我们的瓦楞原纸生产商的小样数据显示,该领域2010年第一季度平均生产费用是每吨383美元(这些生产商的产品都要比东方纸业产品的质量要高)。2010年二月初,东方纸业对一家贸易公司购买瓦楞原纸的开价是264美元。特别是在东方纸业经营和设备都不完善的前提下,我们很难想象公司能够以264美元一顿的售价,取得比同行业佼佼者更高的毛利率。东方纸业不完整的整合了HBOP公司发布的财务数据结果,使投资者误以为东方纸业上市前16个月已经收购了HBOP。
注:我们持有东方纸业的空单,如果东方纸业股价下跌,我们将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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