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电价调整对四家上市公司有负面影响
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自09年11月20日起,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8分/千瓦时。陕西等10个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上调0.2-1.5分;浙江等7个省下调0.3-0.9分/千瓦时;
本次调价,从大的时点来说,符合我们年初所做的四季度至2010年年初可能上调销售电价的预期,近期较低的通胀水平、乐观的经济回升预期也使销售电价的上调具备了合适的宏观时间窗口—07年下半年电价调整的迟疑所导致的难堪局面仍历历在目。从小的时点来说,销售电价的上调及上网电价的结构性调整亦符合市场近两个月来的预期。市场已经对本次调价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做了较为充分的反应;
本次销售电价上调的缘起颇为直观—08年火电上网电价两次上调合计约4.5分钱/千瓦时,而销售电价仅上调一次约2.5分钱/千瓦时。在火电企业将部分燃煤价格上涨传导下去的同时,电网公司承担了本不该承担的约2分/千瓦时的成本上涨。该部分成本的上涨直接导致了电网公司从09年四季度至今的亏损局面。此外,脱硫机组比例以及新能源上网电量的逐步增多,都加重的电网公司的负担,规模庞大的投资计划的推进亦使电网公司捉襟见肘,于是有了本次的销售电价上调;
上网电价的结构性调整传闻,也已被市场消化多时。从现象上看,东部、南部省份的上网电价下调,内陆省份的上网电价上调,是各地区火电机组盈利能力严重分化的结果。
而从本质来看,仍体现了国家对发电行业的定位—公用事业,所以其持续经营能力不应有过于明显的地域性差异。同时,这次调整也是政府对去年两次仓促电价上调效果的后期校正,我们认为仍可以视作煤电联动的一部分。10省上调、8省下调的方案,最终结果如我们先前的判断—是火电行业内部利润平均化,而非煤炭-发电-电网产业链内的利润转移;
本次电价调整仍属于电价体制改革前的过渡性行政手段,与后续改革推进速度并无必然联系。电价体制改革出现实质性进展之前,煤电联动或类似的行政性电价调整手段仍将继续发挥作用,体现在电力行业的业绩上就是—在“较差”和“较好”之间震荡并滞后于宏观经济周期的波动。而电改的实质性推进,我们寄希望于直购电的大范围推广及竞价上网试点、输配电价制定的强力推进,目前还看不到明确前景;
销售电价的上调对电网类上市公司业绩具有正面影响,但在方案公布后建议谨慎对待;火电公司受影响不一,预计对国投电力、国电电力、大唐发电、漳泽电力、通宝能源、桂冠电力等公司具有正面影响,对粤电力、深圳能源、申能股份、上海电力等公司有负面影响,但幅度普遍较小。基于水电价格调整的预期建议关注桂冠电力、黔源电力。(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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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泰君安
编辑:
he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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