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致函中国证监会投诉大龙地产

2010年02月24日 08:10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代理律师称地王被没收“信息披露不及时”,投诉书发证监会为获取赔偿

本报讯 (记者张晓蕊)拍出顺义地王却无钱支付的大龙地产(600159),近日面临投资者向证监会的行政投诉。昨日,记者从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处获悉,两位律师已经作为大龙地产股票投资人黄某的代理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递出行政投诉书。按照相关规定,他们将在两个月内得到回复。

律师称大龙“误导性陈述”

“投诉书今日快递至证监会。”昨日,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律师表示,行政投诉书的接受对象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张远忠称,根据当事人黄某的股票交易记录以及大龙地产的公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大龙地产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和“误导性陈述”的多次违规行为。

如,在2010年2月1日“地王”被没收保证金以前,大龙地产对于其控股子公司未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开发建设补偿协议》事项应心知肚明,但大龙地产直到保证金被没收这一重大利空出现时才第一次披露。

此外,今年1月22日,大龙地产控股子公司被国土资源部门暂停在北京拿地,1月25日大龙地产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公司将于近期积极筹措资金、缴纳地价款,以恢复控股子公司在北京拿地资格。同时表态:控股子公司目前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此次暂停在京拿地,对公司经营无实质性影响。张远忠称,这属于对投资者的“误导性陈述”。

投资人损失30%欲索赔

昨日,业内人士怀疑此次投资人行政投诉是否存在炒作,记者欲探寻投诉当事人信息,问天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均表示,出于对当事人隐私保护,不便透露。

张远忠表示,黄某此次投资大龙地产损失达其投资额度的30%,行政投诉的目的为获取赔偿。

昨日,大龙地产股价涨2.53%,收盘15.01元。受顺义地王利好消息,其股价曾一度攀至2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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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he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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