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摩前高管杜军 因内幕交易获刑七年
本报讯 香港区域法院18日宣布对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前董事总经理杜军涉嫌内幕交易案的判决,杜军被判7年监禁,罚款逾2332万港元,且5年内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管理层,参与上市公司管理或处理任何证券权益等。
这是香港自2008年7月首次有内幕交易者被定罪以来,经香港证监会调查后第十名违规者被裁定内幕交易罪名成立,也是第五宗因内幕交易被判监禁的个案,同时还是涉案金额最大、判刑最重的一案。
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表示,这宗个案的判刑带出十分明确的讯息,就是香港绝不容忍内幕交易行为,违规者一旦被定罪,将要面对沉重的监禁刑罚。
18日,香港区域法院第33庭宣判,杜军被判处7年零3个月徒刑,由于区域法院的权限仅7年,最终判刑为7年,同时罚款2332.4117万港元。法官勒令,有关罚款必须在9个月内付清,如未及时支付,入狱刑期将在7年基础上增加1年。
记者注意到,除了罚款和判刑外,香港法院还命令杜军向香港证监会缴付合共933340港元调查费用,并建议杜军所属的有关团体向杜军采取纪律行动。同时向杜军发出以下命令:一、未经法院许可,5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和管理层或参与上市公司的管理;二、未经法院许可,5年内不得处理任何证券、期货合约、杠杆式外汇交易合约或集体投资计划的权益。
据香港证监会披露,杜军在得知中信资源计划收购位于中国的油田资产,取得这项价格敏感资料后,买入中信资源股份。2007年2月15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间,杜军先后九次买入合共2670万股中信资源股份,涉及金额达8600万港元。杜军当时是摩根士丹利一个工作小组的成员,负责向中信资源提供意见,因此掌握了未向市场公布的消息。中信资源在2007年5月9日公布有关收购交易,杜军其后卖出先前买入的1300万股中信资源股份,获利334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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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琳琳
编辑:
he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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