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提升蓝筹价值 4大类权重股3月有望被激活
上周市场再次围绕3000点多空拉锯,周一周二在权重股的拖累下收出两根阴线,最低一度到2938点,最终在金融、地产、钢铁、汽车、石化等权重股的带动下重上3000点,报收在3051.94点,给2月行情画了一个比较完美的句号。
近日,融资融券试点标的证券名单公布,90只股票几乎全是大盘权重股,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权重股的走强起到积极作用。海外市场经验显示,由于配置需要,大盘权重股及其相应权重板块在“股指期货行情”中往往有较好表现,指数成份股中,权重越大的个股往往表现越好,同一行业内权重大的个股表现优于权重小的个股。
分析师们普遍认为,随着股指期货的渐行渐近,大盘股相对中小盘股的低估值将提供大盘权重股一定的上涨空间。就目前中小板综指相对沪深300的估值,无论是相对市盈率还是相对市净率,都处于或接近2005年以来的历史最高水平。所以,3月份权重股表现超越中小盘股的概率将加大。本版今日特推出分析师看好的权重股所在银行、地产、钢铁、汽车四大板块,以飨读者。
□ 本报记者 孙 华
汽车板块 强势逼人 把握节奏
走势分析:上周,据《证券日报》研究中心统计,汽车板块整体周涨幅为6.35%,涨幅靠前的股票有一汽轿车、一汽夏利、安凯客车、中通客车等,值得一提的是,汽车股周涨幅统计中无下跌股票。
权重股一汽轿车、上海汽车上周走势明显强于大盘,尤其是上海汽车已连续走出四连阳,呈现上攻态势。
行业动态:1月份行业汽车总销量再次创纪录的达到了166.4万辆,同比增长126%。汽车销量数据再次超出了市场的预期,不仅没有受到购置税上调带来的影响有所下滑反而继续高速增长,环比也增长了18%,这在以往几年的1月份都是没有出现过的。
需求高企和回补库存继续推动轿车销量。从销量及增速的趋势方面分析轿车销量走势我们可以看到,1月份销量增速继续维持高位,1月份轿车单月销量创纪录的达到了930 万辆,购置税下调对汽车销量的影响在1月份基本没有体现。
重卡继续超预期增长。1月份,重卡共计销售7.8万辆,同比增长621%,环比增长25%。由于去年的低基数,1月重卡同比高速增长已是预料当中的事情,但将近历史高点的销量数据和逆势的大幅度环比增长还是大大超出了我们的预期。重卡细分车型当中物流用半挂和整车仍然主导增长。
大中客如期高增长,但环比因季节效应出现回落。1月份,大中客共计销售149万辆,同比增长127%,环比下降28%。1月环比下降时大中客的季节性趋势。比较历年1 月份的大中客车销量我们可以发现,今年1 月份的数据是最高的,从这方面看作为最后开始恢复的汽车品种,大中客车也进入了正常的增长空间。
微客、轻卡景气依然;受益工商企业经营恢复,商务车开始发力增长。1月份,微客共计销售25.2万辆,同比增长95%,创下历史新高。
轻卡方面,1月轻卡销售15.8万辆,同比增长150%,增速较上月继续加快。1月份MPV、SUV车型销量分别达到了3.9万辆和9.4万辆,分别同别增长229%、213%。
据消息透露,工信部已在国务院有关指示下,把拟定的《促进汽车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初稿向财税、社保等相关部门征询意见,如无意外,该指导意见将于3月底前正式出台。该意见的出台,为汽车行业的做大做强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也为汽车行业的龙头个股提供了上涨空间。
投资策略:华泰证券在最新的报告里认为,今年上半年行业销量高速增长都已经确立;下半年销量增速虽然下降,预计全年行业销量增幅仍可能超过15%。从季节效应来说,3月份历年是汽车销量“大月”;所以维持“一季度行业盈利增幅将会超过100%”的预测,维持对汽车行业的“增持”评级。同时,推荐个股有上海汽车、江淮汽车、福耀玻璃、江铃汽车、宇通客车、中国重汽和潍柴动力。
钢铁板块 三条主线把握机会
走势分析:上周,据《证券日报》研究中心统计,钢铁股整体涨幅0.55%。涨幅靠前的股票有抚顺特钢,酒钢宏兴、重庆钢铁等。权重股宝钢股份周K线显示,前周涨幅9.26%,上周收出一根标准的十字红星线,似有突破之意。
行业动态:在宝钢上调出厂价带领下,钢材售价止跌并有所反弹,而日本JFE也计划二季度钢价提高200 美元/吨,需求回升是调价主因;预计节后天气因素影响的开工率得以回升,迎来需求旺季,钢企上调出厂价将带动钢价上涨。
据中钢协数据显示,2月上旬重点钢铁企业钢铁产品库存下降。本旬重点企业钢材库存量741.74 万吨,比上一旬库存量减少5.10 万吨,减幅0.68%;粗钢库存量232.99万吨,比上一旬库存量增加13.05万吨,增幅5.93%;生铁库存量19.90 万吨,比上一旬库存量增加0.21 万吨,增幅1.08%;焦炭库存量10.07 万吨,比上一旬库存量减少0.09 万吨,减幅0.84%。
钢企1月下旬日均销售量环比增长较大。本旬重点企业钢材销售结算量1326.93万吨,日均销售120.63万吨,比上一旬日均增16.68%;本旬粗钢销售结算量56.00万吨,日均销售5.09万吨,比上一旬日均增18.45%;本旬生铁销售结算量23.90万吨,日均销售2.17万吨,比上一旬日均减10.21%;本旬焦炭销售结算量7.35万吨,日均销售0.67万吨,比上一旬日均减3.79%。
投资策略:日本JFE钢铁计划二季度将主要钢材价格上调200美元/吨,涨幅约28.5%-33%,除了成本因素外,需求回升是提价的主要依据,宝钢也于节前上调三月份出厂价,钢厂上调出厂价格或成为二季度主流,钢铁板块迎来较好投资时机,招商证券维持钢铁行业“推荐”的投资评级。
招商证券推荐公司:1、受益汽车、家电旺销带动的冷轧、镀锌上涨的宝钢股份、鞍钢股份;以及2010年上半年房屋装修及不锈钢消费升级受益最大的太钢不锈。2、区域公司:三钢闽光、八一钢铁、柳钢股份、韶钢松山;3、黑马公司:首钢股份、新钢股份。
银行板块 成长性+金融创新
走势分析:上周,据《证券日报》研究中心统计,银行板块整体涨幅0.17%,涨幅靠前的股票有华夏银行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由于不确定事件停牌。
从周线上观察,银行类股已连续收出3根小阳线,有望走出阴霾。
行业动态:2009年8月,在浦发再融资之后,招行宣布以配股方式再融资补充资本金;紧接着,宁波银行、兴业银行、南京银行相继宣布再融资计划。与此同时,市场关于大行巨额再融资的传说纷纭。从此,“再融资”犹如巨大的阴霾沉重地压在银行股的头上,银行股的股价也因此跌跌不休。
国泰君安研究所分析认为银行再融资带来的资金压力有限,其负面作用被夸大了。2010年银行再融资总规模预计为2170亿元,但其中A股再融资规模只有1530亿元。如果再考虑银行大股东参与所带来的资金缓解作用,其对A股的资金压力更小。
除已公告再融资方案外,银行股权再融资需求已经很小。假设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为7%,2010年上市银行核心资本缺口仅为91亿元。假设大行核心资本充足率标准为8%,中小行核心资本充足率标准为7%,则2010年上市银行贷款增长的最大潜力为9.8万亿,对应全行业贷款增长的最大潜力为17.8万亿。可见,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提高对2010年银行业信贷增长无明显制约。
他们还认为银行再融资对其EPS的摊薄效应有限。银行再融资对其每股收益增长的摊薄效应为3%至4%,同时银行再融资后,其市净率会更低,估值优势更凸出。
投资策略:国泰君安认为,融资融券与股指期货的临近,银行股有望逐步走出低迷,步入上升通道。给予银行股“推荐”的投资评级。个股选择上,应注重成长性和金融创新两条选股思路。成长性方向重点推荐深发展、南京银行、兴业银行3家银行;金融创新方向重点推荐招行银行、民生银行、交行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等5家沪深300权重股。
地产板块 估值偏低有望反弹
走势分析:由于近期房地产受到相关政策调控打击,受此影响,房地产类股票遭到重挫。近三个月地产板块一直处于调整态势,地产股超跌严重。根据Wind资讯统计,按总市值加权平均法计算,自2009年12月8日至2010年2月23日的调整阶段,地产指数下跌幅度高达24.30%,同期全部A股跌幅为10.14%,很显然地产股相对大市超跌较为明显。上周四,一则“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重启在即”的消息引发房地产板块集体异动,房地产板块表现出色,整体涨幅居前,中江地产、首开股份、世荣兆业等5只涨停,苏宁环球、上实发展、中华企业等涨幅超过4%,万科A、金地集团、保利地产、招商地产等4朵金花也上涨3%左右。
行业动态:2009年应是我国房地产市场波澜壮阔的一年,在刺激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宏观背景下,走出了一波又一波的涨价行情。“地王”屡屡出现,房价也连连攀升,涨幅创近些年来的新高。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则下降0.6%。
去年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为36232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商品住宅投资25619亿元,增长14.2%;办公楼投资1378亿元,增长18.1%;商业营业用房投资4172亿元,增长24.4%。 此外,全国105个重点监测城市综合地价比2008年上涨5%,其中居住地价上涨7.9%。
政府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效果在目前看已基本显现出来,今年一月份全国房屋销售价格环比为1.3%,比去年12月的1.5%有所回落。2月份由于春节因素,商品房销售出现了大幅的下滑,从13个重点城市的成交面积看,春节黄金周期间总计成交8万平方米,成交金额为2.23亿元,虽然跌至今年以来的冰点,但是与去年同期比,还是有很大的增幅。2009年黄金周期间,上述城市总计成交面积为4.2万平方米,成交金额为1.31亿元,2010年成交金额与面积同比增长分别为90%和70%,这说明,目前楼市成交的动力仍然存在,与2009年初楼市的冰点有着本质的不同。从成交金额/成交面积看,13个重点城市的价格2月份比1月份有了一定的回落,不过从单周的数据看,盘整拉锯的态势仍在持续。
由于国务院曾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对“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受这一规定影响,2009年下半年以来,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向证监会提出的“增发”申请均未获批。主要原因是新增设的国有土地审核环节及具体操作没有确定,而证监会与国土资源部也一直就此事进行沟通与协调。数据显示,目前已经提出再融资方案,并经过股东大会通过的地产上市公司有35家,招商地产、苏宁环球等。
投资策略:中投证券认为,低谷往往也暗示着反转,由于前期市场悲观预期的充分释放及政策调控面临的真空期,三月份楼市交易有望回归正常。尽管短期房价盘整的态势仍将继续,而全年单月销售平均增速有望超过20%。估值的严重偏低也一定程度上在孕育板块的反弹行情。
由于行业面临的大环境仍未有大的改观,未来地产业整体投资的机会不大,投资者可以结合区域热点及有关题材,选择二三线城市为重点的上市公司。
解读融资融券业务中担保证券的权益处理
投资者提交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和通过信用证券账户买入的证券,均作为担保证券记入在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而非客户的普通证券账户。那么,客户如何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担保证券涉及权利行使、权益分派、收购、退市时,如何进行相关权益处理?本文将为投资者简要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的证券如何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
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因持有证券而产生的权利。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的证券应由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的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各项权利。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由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的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产生债权的证券。这些担保证券的名义持有人是证券公司,而投资者则是对应的“权益拥有人”。作为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向发行人行使权利时,应当事先征求客户的意见,并按照其意见办理。
二、担保证券涉及投票权行使时,如何进行权益处理?
当担保证券涉及投票权行使时,以证券公司名义参与投票。《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担保证券涉及投票权行使时,由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持有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直接参加投票。
需要说明的是,证券公司参加投票时,是作为名义持有人参与的。证券公司应当事先征求信用交易投资者的投票意愿,并根据投资者的意愿进行投票。
三、担保证券涉及红利、利息等现金派发时,如何进行权益处理?
当担保证券涉及红利、利息等现金派发时,由证券发行人委托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派发。《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或利息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实际余额派发现金红利或利息。
需要说明的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实际操作时,是按照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实际余额派发现金红利或利息给证券公司,涉及的利息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信用交易投资者的身份,区分自然人或法人加以计算。证券公司在收到现金红利和利息款项后,应当及时分派给对应的信用交易投资者。
四、担保证券涉及红股、权证等证券派发时,如何进行权益处理?
当担保证券涉及红股、权证等证券无偿派发时,由证券发行人委托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按照看穿式二级账户体系的架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既要相应将派发的证券记入到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同时也要相应维护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对于后一账户维护行为,从法律上看,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证券公司的委托办理的。
五、担保证券涉及配售、增发时,如何进行权益处理?
当担保证券涉及配售、增发时,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设置配股权,并相应维护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明细数据。《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当证券发行人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或者证券发行人增发新股以及发行权证、可转债等证券时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实际余额设置配股权或优先认购权,并根据证券公司委托相应维护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
在实际配售或增发时,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投资者认购意愿和缴纳认购款情况,通过交易系统发出认购委托,相关认购委托应当附有信用证券账户信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认购证券记入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并根据证券公司委托相应维护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
六、担保证券涉及收购情形时,如何进行权益处理?
《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担保证券涉及收购情形时,投资者不得通过信用证券账户申报预受要约。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届时担保证券划出导致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债权担保不足。当然,这一规定并非剥夺投资者参与预受要约的权利,投资者在取得证券公司同意后,可以申请将担保证券从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以便通过其普通证券账户申报预受要约。
七、担保证券涉及终止上市的,如何进行权益处理?
《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担保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投资者应当在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后,申请将有关证券从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划转到其普通证券账户,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现行方式办理退市登记等相关手续。这一规定一方面考虑退市后相关证券不再适合作为担保证券,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与现行退市登记程序有效衔接。
由于投资者未提出申请导致退市后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仍有相关担保证券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向证券发行人或其清算组交付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上,相关证券仍以“XX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名义登记。投资者日后需凭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自行通过证券公司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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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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