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嘴汪建中取保候审申请未获批 专家正论证如何定罪
9月28日,监视居住中的汪建中被逮捕,目前他在看守所里。
继申请回家奔丧未获批准之后,记者了解到,12月10日“股市黑嘴”汪建中辩护律师提交了取保候审的申请,不过这一申请也没有被批准。
业内人士表示,汪建中“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在国外属于“剥皮行为”,如何定罪?国内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是否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业界争议颇多,相关专家目前还在论证。
取保候审申请被驳回
11月6日,汪建中被移送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根据相关的法规、汪建中身体状况以及汪建中本人的要求,辩护律师于12月10日提交了取保候审的申请。
辩护律师为取保候审申请列举了两个理由:一是指控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法律依据不足;另外一个是汪建中身体状况不佳。
“上周四(12月17日)检察院给我答复”,辩护律师告诉记者,“这两条理由都没有被采纳”,检察院认为不符合规定,所以没有批准汪建中取保候审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汪建中去年被证监会认定为操纵证券市场,在今年5月16日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从5月份到现在,汪建中被监视居住已经超过了半年的时间,那么他现在处于什么样的情况呢?
本报最新了解到,实际情况是:9月28日,即在监视居住尚未到期时,汪建中被逮捕,目前他在看守所里。
是否构成操纵市场?争议颇多
业内人士表示,汪建中“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在国外属于“剥皮行为”,但是在国内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何给其定罪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根据报道,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书中以《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四款“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对汪建中行为进行认定,不过目前法律实务中尚无将类似行为认定为操纵市场的先例。
汪建中辩护律师告诉记者,汪建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有五位专家正在进行相关论证,论证何时有结果?“还不太确定,应该时间也不会太长”。
按照程序,在看到相关机关出具的犯罪证据后,汪建中辩护律师可据此形成辩护意见。辩护律师将为汪建中做无罪辩护,已看到相关的犯罪证据,在庭审时会出具的无罪辩护意见也即将完成。
事发之后,汪建中家人一一被调查,其父自杀以及其他家人“结局悲惨”,有媒体报道称律师已把噩耗告知汪建中本人,汪建中情绪波动很大。
“我在上周五(12月18日)见了汪建中”,其中一位辩护律师称汪建中目前“精神状况还可以”,并希望律师能够经常和他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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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超彦
编辑:
lan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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