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警方将调查遂昌公安局在记者刑拘案中是否渎职

2010年07月30日 06:15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丽水警方将调查遂昌公安局在记者刑拘案中是否渎职

“白衣渡江”的微博,其自称是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 (图片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邢世伟) 浙江丽水市公安局昨日消息,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经济观察报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

浙警方连夜审核办案程序

28日,“记者因报道遭通缉”一事引起关注,浙江警方组织专家当晚对该案的有关证据和办案程序进行审核。

仇子明此前近一个月以来,先后发表多篇文章,质疑浙江凯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过程中,涉嫌非法侵占国有资产、通过他人伪造土地使用权从上市公司套取资金等问题。凯恩股份以商业信誉被损害为由要求遂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7月23日,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仇子明作出刑拘决定。

警方将调查办案是否渎职

遂昌县公安局于昨日上午10时,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丽水市公安局副局长、经侦支队支队长金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在对仇子明的刑拘决定撤销后,网上通缉也将同时撤销。

在谈到遂昌县公安局对此案的侦办程序时,她表示,“实际上遂昌县公安局只是执行了刑拘后的公安系统网上通缉程序,而并非媒体报道的全国通缉程序,如果是全国通缉是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金珍向本报表示,虽然公安机关撤销了对仇子明的网上通缉,但是这件案子并没有结束,对凯恩集团所控告的问题,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

此外,丽水市公安局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查明情况后依照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遂昌县公安局是否存在渎职行为,金珍称丽水警方会进行相关调查。

事主状态:记者仇子明已回上海办公室

经济观察报副总称,仇子明心态“总体还可以”,近期或做短暂调整

本报讯 (记者吴鹏)昨日,经济观察报副总编辑王胜忠说,昨日下午,仇子明已经回到上海的办公室,并且和他通了电话。他现在是什么样的心态,不太好表达,但总体还可以。

对于“被通缉”这段时间仇子明的状态,王胜忠说,他一直在上海,这段时间可能会做一个短暂的调整。

昨日,记者联系到一位上海的仇子明的朋友,她表示,仇子明的老号码一直关机。对于这一事件对仇子明的影响,她认为,撤销通缉令只是第一步,或者只是迫于媒体压力。后面依然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并没有证实这篇报道是不是真实的,而媒体对报道事实本身的关注还不够。她希望,证监会可以出来调查凯恩公司一事,并有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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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fu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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