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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漩涡:欧盟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尼美舒利

2011年02月22日 01:3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朱蔚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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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朱蔚淇

儿童药生产商康芝药业(300086,收盘价60.49元)主打产品“瑞芝清”一度被市场热捧,直到近期中央电视台报道其主要成分——尼美舒利可致儿童死亡,才唤醒消费者对该药品安全性的关切。

追本溯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欧盟药品管理局、中国香港卫生署等境外权威机构了解到,尼美舒利非但不被建议儿童使用,其合法境外“身份”实际上仅是止痛药,并非退烧药,欧盟更禁止发烧、感冒患者使用。

欧盟药监局禁止用于退烧

在瑞芝清的包装盒上,“退热”、“消炎”、“镇痛”三个词十分醒目。按照顺序,“退热”被康芝药业宣传为尼美舒利的首要功能。

根据康芝药业招股书披露,尼美舒利(Nimesulide)最初由瑞士Helsinn公司开发,于1985年在意大利首次上市。在药品分类上,康芝药业将瑞芝清归类为“解热镇痛药”,视美林和泰诺林为同类产品最大竞争对手。前者的主要成分为布洛芬,主要适应症为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后者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主要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

关于瑞芝清的适应症,康芝药业这样描述: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在目前国内药店,瑞芝清普遍被当作感冒退烧药来销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周在深圳某家药店购买该药时,药店工作人员还介绍该药退烧作用明显。

然而记者从欧盟药品监督管理局(EuropeanMedicinesAgency,EMEA)网站获得的2007年9月21日发布文件表明,当年该局新增规定,禁止尼美舒利用于“发热并且/或者有流感症状的病人”,“使用尼美舒利的病人假如产生发热并且/或者有流感症状应停止继续使用”。

对于尼美舒利的用途,欧盟药监局表述有三类:1.急性疼痛;2.骨关节炎疼痛症候;3.原发性痛经。这项表述并非新增内容,可见传统上尼美舒利的主要作用仅为止痛、消炎。

记者在向中国香港卫生署征询时,该署也在邮件中回复:尼美舒利的产品用作止痛(并非退烧药),不适当使用可对肝脏造成损伤。

中国香港卫生署还表示,因其副作用,中国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辖下的药物注册委员会经详细考虑后,于2007年决定采用欧盟的建议,要求产品代理商在含尼美舒利的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列明有关药物对肝脏造成损害的风险,并注明疗程不应超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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