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丑闻治理启示
新西兰董事学会
文/ Nicki Crauford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此次对高盛的指控被业界赞为“天降甘露”,包括高盛CEO布兰克费恩(Lloyd Blankfein)和欺诈案核心人物、副总裁法布里斯?图尔(Fabrice Tourre)在内的部分高层成为外界瞩目的焦点。
该项调查涉及到了高盛的核心业务模式。布兰克费恩借助高盛对市场的深度把握和丰富的企业客户资源,成功地将其转化成赚钱机器,收集来自各种市场和企业的信息,用于自身交易和客户交易之中,这也是高盛与单纯从事传统咨询业的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等竞争对手拉开距离的秘诀。
到目前为止,尚不能断言高盛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但在公众舆论的审判天平上,高盛罪在违反道德原则,没有保障客户利益。面对参议员科林斯(Susan Collins)“你是否有责任以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的一再质问中,高盛抵押贷款部门前负责人只能搪塞“我们有责任让客户满意”,这其中恐怕就是政府与华尔街的分歧所在。
有人指责高盛在向客户兜售金融产品时欠缺“受托责任”,CEO布兰克费恩却坚持,作为市场庄家,高盛只是扮演着不同的角色,风险永远存在,是否购买属于成熟投资者的个人选择。
高盛事件给我们的治理启示有两点。一、董事会要学会不断顺应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治理框架和治理结构,在战役打响前布好阵列好兵。后金融危机时代,上自议会,下至评论家与公众舆论,都认为银行业的运作方式和责任承担亟需改变,目前已有多项立法旨在针对这一变化作出规范。二、董事会具有设定公司价值观的责任,并确保将这些理念传达给股东、企业所有者和广大利益相关者,在这一方面,董事会的角色重要性绝不该被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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