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融资融券真面目
文/本刊记者 夏保强
融资融券是海外市场普遍采用的一项交易制度,伴随推出日期的不断明朗,也逐渐展现在中国投资者面前。其性质与股指期货有所不同,股指期货交易对象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的期货合约,而融资融券交易对象是单只股票等产品。通俗来讲,融资是证券公司借款给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者到期偿还本息,此过程称为买空。融券是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投资者出售,投资者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此过程称为卖空。前提是投资者需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应符合以下条件:普通证券账户开户满18个月,证券账户资产总值在50万元以上,开户手续规范齐备;金融总资产在100万元以上;普通账户最近6个月内交易5笔以上;机构投资者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力,无重大违约记录。在参与过程中需注意几点细节。
融资融券标的细挑选
可供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品种,称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规定,它可以是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基金、债券及其他证券。沪深证券交易所将按照规定确定其标的证券名单,证券公司可在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进一步选择,并随交易所名单变动而相应调整,投资者仅可在此范围内参与。需注意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
1、上交所 上证50指数成份股:浦发银行、武钢股份、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上港集团、宝钢股份、中国石化、南方航空、中信证券、招商银行、保利地产、中国联通、特变电工、上海汽车、振华重工、江西铜业、金地集团、中金黄金、贵州茅台、山东黄金、天威保变、北大荒、辽宁成大、国电电力、海通证券、长江电力、大秦铁路、中国神华、中国国航、兴业银行、西部矿业、北京银行、中国铁建、中国平安、交通银行、中国中铁、工商银行、中国铝业、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国建筑、上海电气、中国南车、中国石油、中煤能源、紫金矿业、中国远洋、建设银行、金钼股份、中国银行
2、深交所 深证成指指数成份股:深发展A、万科A、招商地产、深圳能源 、中集集团、中金岭南、中兴通、华侨城A、中联重科、潍柴动力、金融街、美的电器 、云南白药、宏源证券、泸州老窖、吉林敖东、铜陵有色、格力电器、泰达股份、河北钢铁、燕京啤酒、西飞国际、长江证券、盐湖钾肥、一汽轿车、太钢不锈、中信国安、五粮液、云南铜业、双汇发展、鞍钢股份、华菱钢铁、神火股份、冀中能源、锡业股份、西山煤电、华兰生物、苏宁电器、宁波银行、金风科技
标的证券分析:
指数成分股市值相对较大、流动性较好及波动性较小,符合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要求。此外,考虑到股改后进入流通的股份大幅增加等情况,深沪交易所对2006年发布的《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中关于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依照有关规定做了微调,确保能够使更适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大盘股票进入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充当保证金要打折
融资融券前,证券公司会先向投资者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以证券充抵)。证券股价经常波动,因此不可能与现金等同使用,若要充当保证金,将被折价。试点初期,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包括在上交所、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挂牌上市的A股股票、基金以及债券等。也就是说,如果用1万元市值的不同证券,将按照不同的折算率充当保证金。
标的证券融资适合度分析:
国债:不适合。长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不到4%,而银行6个月以下期限的贷款利率为4.86%,券商贷款利率肯定要高于此水平,因此不如直接抛售国债,用得到的资金进行投资。
ETF:较好的标的物,折算率较高,风险低于单只股票。以上证50ETF为例,2005年2月23日正式挂牌上市,开盘价为0.881元,截至2010年1月11日,收盘价为2.473元,期间涨幅达到了181%,年化收益率为23.52%。这一收益率水平估计会远远超过融资成本,利用融资进行ETF长期投资会取得比较高的收益。
传统的封基:较适合于融资操作,因存在一定的折价率,到期出现亏损的可能不大。
股票:不是最合适。折算率相对较低,融到的资金数量有限,个股的风险也较大。
两大比例细品味
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与维持担保比例非常重要,是投资者灵活操作的关键。
保证金比例50% 沪深交易所规定,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均不得低于50%。其中,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维持担保比例130% 投资者交给券商的保证金,以及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价款,都要交给券商,作为对融资融券的担保物。券商会逐日计算投资者交存的担保物的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当该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会通知投资者在一定的期限内补交差额。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按照交易所的规定,最低维持担保比例为130%。当低于此值时,投资者必须在两个交易日内追加担保物。如果不能及时追加担保物,或者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券商将按照约定强制平仓。
两大比例的实际操作(以融券为例):
王先生有50万元现金作为保证金,他选定证券A进行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在不考虑佣金和其他交易费用的情况下,王先生可融券卖出的最大金额为100万元(50万元÷50%=100万元)。证券A的最近成交价为10元/股,以此价格发出融券交易委托,可融券卖出的最大数量为10万股(100万元÷10元/股=10万股)。
上述委托成交后,王先生账户内保证金已全部占用,不能再进行新的融资或融券交易。当日结算时证券公司垫付10万股证券A以完成交收,所得资金100万元划入王先生信用资金账户,该笔资金被冻结,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他用。至此王先生与证券公司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其融券负债将以数量记载,负债金额以每日收盘价逐日计算。若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为10元/股,维持担保比例为150%(资产150万元÷负债100万元=150%)。
如第二天证券A价格上涨,收盘价11元/股,资产仍为150万元,负债则为110万元(10万股×11元/股=11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约为136%,已接近维持担保比例130%。
如第三天证券A价格继续上涨,收盘价到12元/股,资产仍为150万元,负债则为120万元(10万股×12元/股=12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约为125%,低于130%,此时王先生应该采取增加保证金、融券债务偿还等方式来提高维持担保比例,否则证券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可以根据合同进行强制平仓,了结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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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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