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被证明账目清白 举报门受损投资者找谁索赔

2010年05月24日 07:33北京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四川长虹(600839)账目清白。备受关注的长虹事件终于有了说法。然而这一事件引发的后遗症却不会这么快就结束,长虹事件中受损失的投资者到底该告谁?举报人范德均被拘过程是否合法成为各方关注的新焦点

多方证明长虹清白

昨日,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向记者表示,此前媒体报道的《“财务门”事件核查出结论,长虹无违法违规行为》属实。报道称相关监管机构对长虹“财务门”的全面核查已经结束并得出正式结论:长虹公司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范德均所列举的违法行为。

从今年2月开始,长虹前员工范德均开始实名举报长虹业绩造假。其举报称1997-1998年度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四川省证监局针对范德均对长虹提出的举报事项一一核查后于5月21日宣布,长虹公司1998年度涉及22.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销售收入经确认符合当时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虚增和重复记录销售收入的情形,未发现公司1998年相关会计处理违反当时会计制度等。四川省国税局的调查结论认为,四川长虹1998年纳税情况正常,未发现有涉及指控业务范围内的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实名举报人已被刑拘

然而这起事件并未因调查结果的出台而了结,就在长虹账目被多方证明清白的前一天,长虹事件的实名举报人范德均被刑事拘留。

事发后,范德均妻子张李涛向本报记者描述了警方拘捕范德均的细节:当晚21时左右,警方来到范家向其出示了一张纸,由于当时张李涛精神高度紧张没能看清具体内容就签字了。据其回忆,纸上有“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拘捕等类似内容。

对此,证券维权律师郑名伟向记者表示,“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应该是10年前的罪名,但范德均已经履行完了相应刑事责任,警方应该不会按原来的罪名拘捕,如果再次拘捕肯定有新的罪名。

而对于范德均被拘的问题,到目前为止警方并未做出明确表态。刘海中表示,长虹方面也是从媒体的报道上得知范德均被捕的消息,警方还没有正式通知他们,但长虹集团于21日提请警方以侵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对范德均予以制裁。

索赔到底该找谁

自长虹“举报门”事发以来,长虹股价便开始受累下跌。四川长虹股价至今已经跌去了21.73%。不只是长虹正股价格下跌,长虹权证(500027)也同时随之下跌。据记者统计,“举报门”事发以来,长虹权证下跌了25.79%,因此,这一事件的受害方,除了长虹公司外,还包括长虹股票及权证的投资者,那么这些投资者到底该找谁索赔呢?

分析人士认为,如果调查结果显示举报事件属实,那么长虹理应赔偿投资者损失,而如今调查结果证实了长虹的清白,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以向范德均起诉索赔。

此外,记者从股吧里了解的情况来看,一些投资者不仅仅把矛头指向了范德均,还有人提出要追究当事媒体的责任。还有投资者甚至认为,如果长虹确定是受冤枉,那么长虹“举报门”背后恐有利益方的幕后指使行为,要找出范德均幕后的指使者加以处罚。

范德均被拘过程合不合法

围绕着这起事件另外的一个重要疑点就在于范德均被拘过程是否合法。

有投资者认为,从时间点上来看,刘海中证实长虹方面报警应该是21日的事情,但范德均被拘却是20日晚上的事情,也就是说在长虹没报案之前,范德均何以被拘?其次,刘海中还证实长虹目前尚未收到正式调查结果的通知,这表明调查结果尚未真正出炉,举报人此时被拘有些蹊跷,甚至有投资者在股吧里发文称:拘留范德均是长虹的悲哀。

“存在疑问的是范德均是在长虹要求司法制裁的前一天被捕,沸沸扬扬的长虹事件已经让长虹饱受非议,事件实名举报人敏感时间点被拘,而警方却迟迟不公布拘捕原因,这难免不让人对此充满猜测和议论。”一位不愿具名的品牌专家如是说。商报记者 孙聪颖 况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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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聪颖 况玉清   编辑: he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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