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借壳港中旅谋上市 登封市政府成推手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婷 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辟谣多次的“少林寺上市”日前走入了正式运作阶段,不过这一次运作上市的推手并非少林寺本身,而是由登封市政府在背后秘密运作少林寺的2011年“上市”。
12月15日,《东方早报》从有关渠道获得的香港中旅集团与登封市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和《登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双方确定斥资一亿元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主要开展旅游开发投资、文化产业项目开发、旅游地产等业务,新公司争取2011年上市。登封市委宣传部部长崔世英承认了该市与港中旅的这一合作计划的存在。
在双方合资公司中,中港方将占51%股本控股,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则被登封市作价4900万元作为入股的一部分。登封市将以实物、现金入股,占股份49%。据称,双方合资年限为40年,嵩山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特许经营权不再进行评估作价,登封市将通过门票收入分成实现特许经营权价值,资料显示,仅少林寺一年门票收入就将近1.5亿元。
《协议书》表示,港中旅将以现金投入,登封市将以现金或经双方确认并经过审定评估的资产作价。”除了这些资产划拨之外,登封市还同意市财政向合资公司注资6000万元,以偿还少林景区拆迁有关债务,确保合资公司正常运营。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12月11日前筹资2000万元,12月18日前全部资金注资到位。
登封市政府方面表示,新公司少林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所有债权债务,统一由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负责调整、偿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合资公司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给予减免。”
此外,在一份没有合作双方签名盖章的《合作框架协议书》中,港中旅承诺将从2010年开始,在未来三至五年内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为合资公司投融资8亿-10亿元人民币。
登封市政府与港中旅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并将少林景区门票资产划入新公司一事,少林寺方面之前一无所知。少林寺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钱大梁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之前对该决策一点都不知情,“方丈也是几天前才由登封市政府有关领导通知这一决策,对具体内幕一无所知。”
钱大梁表示,政府的这一决策事关少林寺文化遗产,它应该由公众、专家一起参与到决策当中,而不是领导说了算。“少林寺的财产不属于少林寺和登封市,少林寺属于公共财产,属于全国。”钱大梁说。
在被问到为何没有让少林寺方面参与这一商业计划,崔世英认为,“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正式对外宣布合作”。在有关人士看来,登封市政府背着少林寺擅将门票权并入上市公司,严重伤害了少林僧众和信教公民的宗教感情以及参加宗教活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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