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从玖:承销商为投资者考虑少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研讨会今日在上海西郊宾馆召开。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表示,承销商存在为发行人考虑多,为投资者考虑少。承销商需维护在市场中的信用。
以下为演讲实录:
第二个市场热议的话题是质疑主承销商的能力,你是不是履行了职责,有人认为部分承销商出具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没有遵循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
比如说对发行人股票的估值方法就存在争议,有的是以市盈率异常的上市公司作为新股定价的参考,这种情况是有的。甚至有个别的券商先根据拟筹资额和发行股数倒推出来发行价,据说也是有的。然后按照这个来编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如果存在这种存贮,就本末倒置了。
还有部分对自身的职责模糊,忽视投资者的利益,一味追求自己当前和眼前的利益。
承销商的履职尽责是发行市场化的重要保障,市场化需要主要的参与各方担负起自己的职责,也就是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的归位尽责,这是我们反复强调的。
承销商在其中的作用既要考虑发行人、也要考虑投资者,这当然很难,但我们就是干这个事的,要维护买卖双方的长期和根本利益,也要维护自己在市场当中的信用。
总的来看,承销商在这方面还有待于改进和提高。对长远来看,存在为发行人考虑多,为投资者考虑少;也存在对眼前利益考虑得多,对长远考虑得少;对利益考虑得多,对信用考虑得少的问题。
市场主体的成熟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在改革中,承销商作为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者,实际上市场化的结果就是把市场的主体作为我们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发挥出来,应该率先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快业务模式的转化,适应市场化之后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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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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