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和创业板不再累计投标询价
中证网讯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2日表示,证监会今天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将第十四条修改为:“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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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申屠青南
编辑:
li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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