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不了解证券法
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获悉,在案发后,李启红本人对“利用内幕交易信息炒股票”非常后悔,在分别接受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的调查时供认,她当时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对证券法缺乏了解,如果知道绝对不会这么做,后来是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她恳求司法机关看在她是自首的份上,希望得到从轻处理,她愿意将非法所得上交,也愿意接受罚金的处罚。
据了解,该案由于牵涉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罪名,并不仅是职务犯罪,故由广东省公安厅和广东省检察院同时进行侦查。案经省公安厅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启红、郑旭龄等人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告人李启明、费朝晖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由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启红涉嫌受贿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根据排期,本案将在4月6日和7日两天在广州市中级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目前,李启红正关押在位于增槎路的广州市看守所等待清明节后的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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