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新世纪》记者 贺信
李启红承认了对她的全部指控。4月6日至7日,这位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成为迄今为止涉嫌内幕交易犯罪的首位厅级干部。
这是一场毫无悬念的审判。检方指控:李启红伙同家人及企业高管实施内幕交易,获利1983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下属子女入学等提供便利,受贿50万元。“我尊重事实。”李启红反复说,声音干脆利落。
每当公诉人和李启红在案情细节上有异议时,李启红即迅速回归“良好的态度”。和大多数出庭受审的官员一样,她感慨“对不起组织的培养”,说到激动处声音哽咽。
另三名被告——李启红的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及弟媳林小雁——在法庭上表现平静。他们都在悔罪前提之下,利用有限空间为亲属争取最好结果。例如,小家庭中的女人们一致表示:男人对于违法交易及获利性质均不知情。
惟一的例外,出现在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用集团)原总经理郑旭龄身上。他否认了全部指控,理由是:集团公司重组消息,早在他任职之前就在社会上传得“沸沸扬扬”。
而一同受审的公用集团原董事长谭庆中则曾在证词中说,得知中国证监会介入调查后,郑旭龄自知事态严重,竟在办公室向他当面下跪,以求保护。
郑旭龄在被告人中位列第二。按照检方指控,谭庆中仅把内幕信息透露给了女市长的丈夫;郑旭龄则将消息透露给了他的同学、同事等人,他自己亦与家人共同参与了内幕交易,并从中获利近290.8万元。
持续两天的庭审,以李启红再次当庭忏悔告终。她反复说:直到纪检办案人员将《证券法》读本交给她阅读,她才明白触犯了刑法。
然而,一市之长自称“法盲”难以服众,国企高管和政府高官之间的暧昧关系,或许才是解析此案的关键。
为了“感谢市长”
公用集团成立于1998年10月,是中山市国有资产系统中最大的企业,负责对中山市公用事业类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和管理。公用集团为上市公司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山公用)控股股东,持有6489万股,占28.79%。
2007年2月,中山市市委、市政府对公用集团的产业架构进行了调整,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将路桥、工程施工等板块资产划出公用集团。其时,李启红刚上任中山市市长一职不过一个月。
按照李启红在法庭上的陈述,在她任职市长前,中山公用是一只垃圾股,她支持集团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二者换股吸收合并,是为了在股票市场吸收更多资金,促进中山经济发展。
接近中山官场的人士说,李启红着力弥补中山的金融短板,股市上的“中山板块”表现亦被其视为政绩之一。曾任银河证券中山营业部总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总经理的谭庆中,作为金融专业人才被引入。
2007年3月31日,调整后的公用集团的产业架构涵盖了供水、污水、市场、天然气、环卫、信息管线、投资等。在此期间,谭庆中出任公用集团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等职务。
李启红对谭庆中可谓有知遇之恩。不过,在后来司法机关的调查中,正是谭庆中的供述,率先为各种障眼法撕开了一角帷幕。“谭后来感觉特别对不起李启红一家。”接近案件调查的知情人士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
重组前,公用集团经营传统业务,中山公用则立足租赁、金融等资本运作。为实现换股吸收合并,谭庆中又引入了曾与他在银河证券同事过的郑旭龄。郑于2006年7月调入公用集团,后担任总裁助理及发展规划中心经理,负责包括资产重组在内的重要事宜。案发前,郑旭龄已升至集团公司总经理。
2006年底起,公用集团整体上市计划摆上议事日程。翌年5月,谭庆中将初步构想告诉郑旭玲,之后两人一起研究该方案可行性,相关内幕交易也由此起步。
检方起诉书等司法材料,描述了李启红从知晓利好信息到通知家人建仓,再到转移赃款及至东窗事发的过程。
按谭庆中在法庭上的表述,前期工作在保密状态下进行,例如郑旭龄绕过多个主管领导搜集财务数据,以至于主管数据统计的财务总监都没有惊动。2007年6月11日,谭庆中向时任中山市委书记的陈根楷汇报了方案,陈同意后安排李启红具体负责此事。
后来谭庆中要求郑旭玲准备一份材料,并于6月26日向李启红全面汇报情况。这份名为《公用集团上市建议书》的文件,亦强调了重组保密事宜。
2007年7月3日,李启红、谭庆中、郑旭玲等人飞赴北京,就中山公用重大资产重组初步方案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汇报,获得支持。2007年6月11日至2007年7月3日,即为内幕信息的“价格敏感期”。
此时股票市场已有积极回应,至7月4日中山公用停牌时,股票已经连拉两个涨停。而在此之前,相关被告人建仓行为已经完成。2007年6月中旬,谭庆中主动将重组事宜透露给林永安。
在法庭上,李启红说,在赴北京向证监会汇报期间,“谭庆中向我建议买点中山公用的股票,因为资产重组之后股票可能会涨。”谭庆中则说,李启红让其丈夫林永安联系,而他认为由林出面购买股票身份更为合适。至于他逾越职业操守的动机,谭表示,目的是感谢市长李启红推动中山公用重组。
现年57岁的林永安,曾任广东省国际关系调研室驻中山办事处副主任,后下海,成为中山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则是李启红的弟弟李启明。这个只有房屋建筑三级资质的企业,原本只能承接桩基工程等简单业务,但在中山多个工程和房产项目背后都有其身影。
李启红家族后来一共筹集了677万元投入股市。谭庆中后来在接受调查时供述说,他原以为李启红只会投资一二十万元,“没想到会买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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