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功权用“私奔”把离开这件事情推向了一个极端,同时也让鼎晖创投在后王功权时代所要面对的LP沟通、团队重建等等问题以极端的方式呈现了出来。
但并非只有王功权和鼎晖创投,同样在2011年,仅今年前两个月离职的PE高层投资人就有7人:马雪征从TPG离开;王忠信离职厚朴而创建RRJ Capital;KPCB原合伙人钟晓林也离开自立门户,等等。
中国VC、PE高层的流动性远高于其他国家
当下只是历史的延续,据Chinaventure提供的数据:仅在2009年和2010年,国内活跃投资机构中平均每年都有23名高层投资人宣布离职,这些人的头衔都是基金合伙人或董事总经理,包括TPG原董事总经理单伟健、主管凯雷亚洲并购基金的何欣,原NBP合伙人王刚、原英特尔投资亚太区投资主管张仲等。倒推历史,这份名单中的重量级人物应该还有周志雄,原凯鹏华盈创始合伙人;张颖,此前是中经合中国董事总经理;陈镇洪,系出集富亚洲等等。
“就我的观察,VC、PE专业投资人在中国的流动性,远高于在世界其他国家。”瑞士Adveq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布鲁诺·阿施勒(以下简称阿施勒)说。其中原因除某些GP在投资策略、决策流程以及薪酬体系上的欠缺外,更重要的则是2010年之后的“创业板升温以及全民PE热”:国内大量资金的涌入、中资机构在竞争中的优势凸显,使得优秀的投资人成了相对稀缺资源。
他们的离开或许并不如王功权般轰轰烈烈,但其给原有团队所带来的困惑是一样的。原基金会否因此后续募集困难?其投资能力会否因此下降;其原来所投项目会否因为支持力度下降而失去潜在的高回报机会?而其新的工作岗位是否会与原基金形成冲突?但包括王功权在内的如此多高层投资人的离职,市场上似乎只有对鼎晖表示了“LP会否中止向基金出资”的疑问。
在持续的高流动下,GP如何维持团队稳定、如何在高级投资人离职时尽量减少震荡?为此本报采访了瑞士Adveq资产管理公司总裁阿施勒和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寿双。
如何稳定GP团队
《21世纪》:对于国内VC、PE领域这几年高级投资人的高流动性,您如何评价?
阿施勒:首先要明确的是,GP团队的稳定性以及可持续性是VC、PE基金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这也是其取得资本方、LP们信任以及把资金委托给他们的前提。但对于GP而言,团队的稳定和可持续并不是一夜之间达成的。如同在婚姻关系中,GP团队成员之间需要持续地去赢取他人的尊重、经验、认可和信任。这需要时间。
《21世纪》:维护团队稳定的关键在哪里?
阿施勒:在GP整个发展过程中,要做到激励体系在任何时候都是公平的,这一点非常重要。任何一家专业LP在做尽职调查中,都会把GP是否有一套成熟的激励方案作为评估GP的重要标准。而一个成熟的激励方案,必须把这类专业投资人的加入和离开都纳入考量范畴。
《21世纪》:作为LP,会否帮助GP去维持团队稳定?
阿施勒:LP们往往会在条款中使用“关键人条款”(Key-man Clauses)。举个例子,当GP团队中的关键人离开时,那么基金就自动从投资模式(invest mode)转入到了持有模式(hold mode),直到所有LP都重新允许可以投资为止。
为了避免发生这种状况,LP们对GP的选择往往是非常严苛的。比如倘若面对与LP关系不好或者LP群体质量参差不齐的GP时,Adveq绝对不会承诺投资。
当然这是最糟糕的情况。一般而言,LP和GP在这种情况下会有非常多的沟通:好的LP会引导GP去做正确的事情,而好的GP则会寻求LP们的建议。
李寿双:所谓关键人条款,是指在LP与GP的协议中规定的,当基金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离开基金时,LP们可以要求自动中止向基金进行资金承诺和后续投资。恢复与否,需要由LP们集体投票决定。
但就离开的客观原因不同,会有不同的权利追溯体系,协议中也会对此列得比较清楚。如果关键人是因为丧失劳动力、重大疾病等无过错原因离开的,这种情况可以视为GP并不违约。即使这种情况下,LP也可以要求中止基金的资金承诺和后续投资、退回已有的投资。倘若关键人是因为自身原因或其他过错离开,则LP还有权通过法律诉讼来追索GP的违约责任。
“关键人条款”通常锁定一两个人
《21世纪》:但何为关键人?LP会否对特定基金所有的高层合伙人都进行锁定?
李寿双:这不现实,因为LP与GP协议中这个“关键人条款”是非常严苛的。倘若对所有高层合伙人都进行锁定,那么GP所面对的风险就非常大,LP的掌控力也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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