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多家银行暂停审批二套房贷

2010年01月13日 08:29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广州多家银行暂停审批二套房贷

国家二套房贷新政出台后 各个银行仍未下发操作细则

◇银行业人士表示,关于二套房贷的具体细则可能在本周出台,审批工作届时才能启动

◇“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存在模糊性,可能导致利率出现竞争性下浮

文/记者刘新宇

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40%已渐成各大银行严守的底线,但二套房货的利率仍未揭盅。昨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国家新政出台后,由于仍未下发操作细则,广州地区多家银行暂停二套房贷的审批工作。而对于二套房贷利率“风险定价”的规定,银行普遍反映“有些模糊”,仍待确定。

本周或出台操作细则

“到目前为止,我们仍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某国有银行相关人士昨日向本报记者表示,“相信本周具体细则就会出来,二套房贷的审批工作届时才能启动”。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虽然细则仍未下放,但可以确定的是,各大银行对首付40%已基本达成共识,“首付40%没有商量余地”,中信银行客服人员向记者透露,在这个风口浪尖的时刻,没有银行会违背这一规定的。“即使有银行答应给客户三成首付优惠,在审批中也很难通过”。

“风险定价”给予银行自主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二套房贷的另一核心问题——贷款利率,目前银行业仍存在较大疑问。

2007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2008年,房地产市场急转直下,二套房贷政策在实际中被“灵活操作”,房贷利率也并未按照上述规定严格执行。

而国务院此次出台的《通知》对二套房贷的利率表述为“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并未提及具体标准。

兴业银行资金运营中心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本报记者表示,“风险定价”与之前的1.1倍二套房贷利率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这需要监管层作出澄清。“如果是取代关系,就意味着之前的规定失效了,利率就可以在一定幅度范围内浮动,如果不是取代关系,银行就要执行1.1倍的二套房贷利率”。

不少银行业人士昨日也反馈,“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这一未给予定量底线的要求给银行留足了自主权。有分析认为,这一模糊的政策完全可能导致部分银行对二套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展开竞争性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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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新宇   编辑: dai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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