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基金法修订草案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草案将私募基金纳入其中,并对证券投资的范围进行了扩展界定,但在监管原则与分工等方面仍存争议。【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详细]
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自2004年起实施,主要用于规范和约束公募基金业的发展。此次《基金法》修订,将私募基金纳入其中。[详细]
基金是一种投资方式,通过公募私募把钱集中起来,再把它交给管理人管理,严格来说不应限制。[详细]
什么都能投,并不是目前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市场机制、制度机制的完善,才是行业需要面对的。[详细]
项目 | 修订进程 |
1 | 允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债权、收益权等资产。 |
2 | 取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单只股票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20%以及投资单只证券不得超过10%的限制。 |
3 | 取消费率管制,优化申购赎回费率安排,保留强制托管制度但对托管机构不再做具体要求。 |
4 | 允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转让。 |
5 | 不再限制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人数,基金专户突破200人限制。 |
6 | 取消内资基金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49%的规定。 |
7 | 明确要去基金公司的总经理必须为公司董事。 |
8 | 取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审核,为基金公司上市预留法律空间。 |
9 | 为推出发起式基金做法律上准备。增加:基金公司用股东资金、固有资金、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认购基金金额超一千万且持有超三年;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五千万份,持有人不少于两百。 |
10 | 研究推动基金产品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最大限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
11 | 发布基金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
设立发起式基金的初步方案目前已确定,具体细则尚在讨论中。发起式基金也被称为种子基金,当基金募集规模超过5000万份(一般情况下,1份基金面值为1元)时即可成立,不需受目前公募基金2亿元的最低成立门槛限制。[详细]
种子基金拿到准生证还有一重要门槛:法规让行。因该类基金募集门槛由2亿元降至5000万元,故在现行部门规章完成修订前种子基金推行尚无法律法规依据。[详细]
尽管市场各方对种子基金持高度认同态度,但在具体的实施层面仍有诸多需要探讨的地方。一是认购门槛是否过高;二是20%出资比例如何分配;三是利益冲突利益输送难界定;四是三年锁定期是否太长;五是退出机制不易把握。[详细]
已有公司正在设计浮动费率产品。封闭期内,如果基金累计净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一定幅度,则相应降低管理费收取比例,如果基金累计净收益高于业绩比较基准,则按照正常比例收取相应的管理费。[详细]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允许基金从业人员通过在证券交易所开立的只能投资基金、债券等非股票类产品的基金账户投资封闭式基金,取消基金从业人员持有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基金的期限限制。[详细]
证监会拟修改《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对基金公司的股权比例、行政审批项目等方面放松管制,同时也拟放宽特定资管业务,以及一对一、一对多等专户计划的管制。[详细]
放宽主要针对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的机构。证监会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三类机构所受行政处罚按照程度区分为重大处罚和一般处罚,只有受到重大处罚的机构才限制其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详细]
时间 | 修订进程 |
2003年10月 |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布。 |
2004年6月1 | 《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此后半年内推出六个配套实施细则,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 |
2009年7月6日 | 全国人大财经委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改。 |
2009年7月23日 | 全国人大财经委召集各方在北京召开基金法修订讨论会,此会议组建了基金法修改小组,标志着《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法正式启动。 |
2010年12月 |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法列入2011年人大常委会立法的计划。 |
2011年12月 | 《基金法》修改草案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全体委员会上做了讨论之后,已经原则通过,将向国务院提出征求意见。 |
2012年2月 | 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已进入向国务院征求意见阶段。 |
2012年6月 | 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将提交人大首审。 |
2012年10月 | 《证券投资基金法》二审。 |
2012年10月 | 证监会正式发布基金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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