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开户炒期指 填表打钩不容易(2)

2010年02月22日 09:48青岛早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当心三大误区

一 满仓操作能挣大钱

有些投资者误认为满仓操作股指期货可以赚大钱。殊不知,若投资者在市场上能开多少仓就开多少仓,不留余地,那么当行情反向变动,导致可用资金出现负数时,保证金杠杆效应同样使得亏损也放大了。特别在行情剧烈波动时,投资者可能在盘中就会出现很大亏损,被要求追加保证金或被强行平仓.

二 损失仅以保证金为限

有些人误认为买卖一手股指期货合约仅需要合约价值12%的保证金,一旦行情不利,损失的也仅仅是这点保证金。殊不知,一旦资金管理不当或者行情发生不利变化时,投资者持有股指期货头寸不仅会把保证金亏光,甚至还会倒欠期货公司的钱。

三 “捂着”总能“解套”

由于股指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一旦保证金余额低于规定水平时,将被通知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否则将面临被强行平仓、乃至爆仓的巨大风险。同时合约到期后都将进行现金交割,投资者不能无限期持有。假如发现自己的持仓方向与市场背道而驰时,要果断止损,绝对不能像持有股票一样长期“捂着”等待“解套”。 何讯

细则解读:12%保证金减弱杠杆效应

按照证监会正式批复的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和业务规则,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时间为交易日9:15-11:30和13:00-15:15,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9:15-11:30和13:00-15:00。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0.2指数点,合约交易报价指数点为0.2点的整数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其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而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比商品期货更高。对于相对较高的保证金,银河期货青岛营业部经理隋晓光认为,修订后的合约最低保证金从10%提高到了12%,进一步降低杠杆幅度,从我国股票市场及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情况来看,12%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能够较好地覆盖正常情况下期、现货市场可能出现的风险。据统计,沪深300指数在6%的涨跌幅度内变动的概率约为97%,12%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能够覆盖正常情况下连续两个交易日的价格波动风险。同时,12%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沪深300指数每日10%的涨跌停板幅度,能够在期、现货市场出现极端价格波动时,为交易所采取各项风控措施预留一定空间,有效防范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持仓限额100手可抑制投机

投机持仓限额从原先规定的600手大幅压缩到100手,也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广发期货青岛营业部分析师王健表示,压缩持仓限额是在有效抑制投机交易的同时,促使大型投资者浮出水面,接受监管,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防范市场操纵。同时,记者了解到,为适应交易编码制度变化,将持仓限额的限仓单位进一步明确为以客户号为单位;此外,明确对于结算会员的限制标准为按照每日结算后某一合约单边的总持仓量计算,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最终的规则简化了保值申请和审批的程序,将套期保值的申请和审批单位由分合约审批改为按照品种审批,同时规定套期保值额度自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

对此,经易期货分析师刘士君表示,通过这一修订,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个合约之间进行动态分配,从而避免因合约到期摘牌而需要频繁向交易所申请新的套期保值额度,更好发挥套期保值功能,提高套期保值的效率。

沪深300指数很难被操纵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日晚间宣布:首个产品选择了沪深300(前收盘3251.278点)股指期货。中金所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首个股指期货产品选择了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指数,主要考虑了以下3个方面因素:

第一,沪深300指数市场覆盖率高,主要成份股权重比较分散,有利于防范指数操纵行为。据统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沪深300指数的总市值覆盖率和流通市值覆盖率约为72%;前10大成份股累计权重约为25%,前20大成份股累计权重约为37%。最大权重股招商银行比重为3.54%。较高的市场覆盖率与成份股权重较为分散的特点决定了该指数具有较好的抗操纵性。

第二,沪深300指数行业分布相对均衡,能够较好地对抗特定行业的周期性波动,从而实现较佳的套期保值效果,满足投资者的风险管理需求。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涵盖能源、原材料、工业、可选消费、主要消费、健康护理、金融、信息技术、电讯服务、公共事业等10个行业,各行业公司流通市值覆盖率相对均衡,使得该指数能够较好对抗行业的周期性波动。

第三,沪深300指数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和较高的可投资性,有利于市场功能发挥和后续产品创新。沪深300指数借鉴了国际市场成熟的指数编制理念,采用自由流通股本加权、分级靠档、样本调整缓冲区等先进技术。市场检验结果表明,自2005年4月8日沪深300指数发布以来,该指数与上证综指的相关性在97%以上,始终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和较高的可投资性。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和各地区的交易所一般首先推出具备能在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股指期货产品,在首个产品上市成功后,再逐步推出分行业、分市场的指数期货系列产品。(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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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宗合   编辑: li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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