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方:黄光裕案有新案情 继续审查暂不起诉
北京检方:发现黄光裕等人涉嫌新的犯罪事实
东方早报记者 吴玉蓉 陈华
昨日,北京检方首次就原国美电器(00493.HK)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案发布了一则权威信息,证实了近期备受关注的“黄光裕案将于年内开审”的消息并不确实。
北京检方首次回应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官方网站北京检察网昨天在其“检察新闻”的栏目里,以“黄光裕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为题,发布了一条仅有59个字的短消息。消息称:“黄光裕等人涉嫌犯罪案件,备受社会关注。日前,市检二分院在审理中发现黄光裕等人还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目前已移送相关部门继续审查。”
而同日,中国检察日报社主办的综合性法律网站“正义网”也公布消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今日授权正义网发布黄光裕案最新进展:该院在审查中发现黄光裕等人还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目前已移送相关部门继续审查。此前众多媒体关于国美集团黄光裕案即将起诉的报道为不确实消息。这也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对媒体报道的首次正式回应。”
此举意味着黄光裕案第三度被退卷补充侦查,这也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对近期众多媒体报道的首次正式回应,以这一方式证实近期“国美集团黄光裕案即将起诉”的报道只是猜测。
此前有媒体报道,12月17日是黄光裕案审查起诉的最后期限,应该由检察院提交法院立案并开始审理。甚至有媒体报道了黄光裕案的开庭时间,据称原定12月25日前后开庭。
田文昌钱列阳非辩护律师
目前可以确实的其他事实是,“黄光裕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负责调查取证,二分检对应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因此“黄光裕案”将由二中院审判。
早报记者昨天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士处获悉,此案目前还未到达该法院,此前关于开庭日期的报道“都是猜测”。“案子还未到,怎么可能就有开庭日期?”他说。
此外,目前还可以确认的是,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照东是黄光裕的代理律师。杨照东昨日对早报记者表示,他尚未收到开庭通知,该案根本还没进入审判阶段,就此案他也不能接受采访。
此前媒体报道,仍持有国美电器股份公司34%股权的黄光裕夫妇已经让其家族聘请了一支“黄金律师团队”,这个强大的律师团队包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列阳、律师许昔龙和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照东,还有媒体报道称“黄光裕将聘请京城大律师田文昌担任第一辩护人”。但根据早报记者的求证,田文昌和钱列阳都不是黄光裕的辩护律师。
早报记者昨天致电田文昌,他否认其担任黄光裕案辩护人的说法。“我不知道这些说法从何而来?我不是他的辩护律师。”他称,目前媒体的报道很多是猜测,“一切只能看官方的说法,但他们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
京城著名刑辩律师钱列阳也同样对早报记者明确表示,他不是黄光裕案的辩护律师,他对此案不知情,媒体的报道依据不知从何而来。
“有新案情”确有所指
12月16日,深圳百货零售企业巨头——茂业国际(00848.HK)董事长黄茂如被传正接受内地公安机关调查,疑涉黄光裕案;新华网近日又报道称,原公安系统内官员被党内纪律处分,原因也是被查出有涉及黄光裕案件的违纪行为。
这一系列与黄光裕看似关联的消息,使人不得不认为检察院系统昨日同时公布“黄光裕等人还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确有所指。
2008年11月17日晚,39岁的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起因包括涉嫌“操纵市场”等,具体系指对其兄黄俊钦控股的*ST金泰(600385.SH)股价进行操纵。自此,黄光裕这一“充满瑕疵的首富故事”成为媒体追逐热点。
2008年12月28日证监会正式通报:在2008年3月28日和4月28日,证监会对三联商社(*ST三联 600898.SH)和中关村(000931.SZ)这两支股票的异常交易进行立案调查。调查中发现,在涉及上述公司重组资产置换重大事项过程中,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嫌疑,而鹏润实际控制人是国美电器公司主席黄光裕。此案件涉及数目巨大,证监会已将相关资料送交公安机关。
其后媒体对黄光裕案情的报道版本众多。从最初的“3亿委托资金炒股变相行贿”、涉嫌洗钱、违规贷款和偷税漏税,再到近期的涉嫌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近期更有媒体报道,黄光裕只是利用掌握中关村和鹏润地产进行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花费13亿买入中关村股票,但其后因A股崩盘,黄光裕在其中并未赚钱,反而赔惨。
牵涉官员一长串
与此同时,由黄光裕案所累的下马官员名单同样是一长串。由公开报道可以发现,原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原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侦局局长郑少东、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公海赌王”连超、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原深圳市长许宗衡、原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友君、原公安部政治部正处级女警员王菲、原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副局长钱宏祥、原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处处长孙海亭……
昨日更有媒体报道称,黄光裕一案波及范围之大为历史空前,主要涉嫌犯罪方向包括,多年来花费几十亿人民币,在中央部门、高级法院及各地方政府,买通了上千名各级官员作为其保护伞,编织了庞大的贿赂网络。
值得关注的是,在媒体对黄光裕案件进行狂轰乱炸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开始规范媒体报道正在审理的案件的行为。其日前下发《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应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规定同时指出,新闻媒体如果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报道严重失实或者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损害司法权威,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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