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建被罚说起:当我遭遇老鼠仓
主持人:李 南 嘉宾:钮文新 龚来章
主持人:今天(8月29日)的两位嘉宾,一位是律师龚来章,另外一位是我们的非常观察员钮文新。
正在召开的为期5天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对刑法第180条的第一款进行修改,对金融从业人员的老鼠仓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最高判刑10年。我记得以前唐建也被罚了。
老鼠仓行为将受刑罚
钮文新:对,当时是行政处罚。取消唐建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152.72万元,并处50万元的罚款。
主持人:以后,再有这样的事会有什么样的不同?
龚来章:类似于唐建这样的行为,就会受到刑事法律规范的制裁。
钮文新:人们对民事责任大概理解为是一种人民内部矛盾,要上升到刑法范畴,那就是对社会的犯罪,就是罪和非罪的这样一种认定了,而不是说我们之间还有调解的余地,不是这样一个概念。
主持人:小时候学过,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就是我们俩,如果他欠我钱,那这就是民法解决的事情。
龚来章:通俗地讲,刑法是利用刑罚这样一个手段打击犯罪行为保护人民,这就是刑法要解决的问题。
主持人:“老鼠仓”这个词是舶来品,就是先跑的那个。
钮文新:先跑的老鼠。
主持人:老钮觉得老鼠仓应该是什么样子?
钮文新:老鼠仓这个事在股票市场由来已久。实际上它不仅仅发生在基金公司、证券公司,而且过去更多地发生在那些操纵市场的人身上。比如吕梁,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按吕梁自己的说法,最后把吕梁打败的就是老鼠仓。为什么呢?跟着他的人太多了,当时他是希望人家来的。他先买了,然后他告诉别人它的股票可以涨到多少块钱。
主持人:别人来给他抬轿子。
钮文新:他是愿意让那些老鼠仓进来帮他抬轿子,也希望能够把这些股票最后出给那些老鼠仓,最后老鼠仓比他先跑了,他死了。
主持人:当时唐建就是把消息告诉他父亲,他父亲在他的基金没有买入之前就买了消息股,然后他父亲这个账户获了利,这个属于老鼠仓。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利用刑法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
龚来章:这个问题难就难在所谓的这些老鼠,或者说叫硕鼠,他与庄家相勾结,利用庄家取得优势信息资源,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从中渔利,损害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利。这样的一个行为,取证难是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主持人:报案的时候,我需要说什么?比如,老钮的表哥是基金经理,他那天在电话里跟我说,可以买这只股票,我一看这只股票是基金重仓股。我可以凭此去举报这个基金经理吗?
龚来章:这个显然是不够的。应该确认基金经理事先是不是已经得到了这样一个未公开的经营信息,事先是不是已经把内部信息转达给外部的所谓的这些老鼠们,让老鼠们在低价位的时候去建仓,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个行为存在,显然还不能上升到违法程度去追究。
钮文新:所以说,老鼠仓是很难逮的,唐建要不是他的前妻揭发,可能也逮不着。
主持人:而且,当时又是查唐建账户的IP交易地址,又是看他的出差记录和报销凭证。
龚来章:从所列举的这些证据来看,确实查出了唐建的老鼠仓违法行为。
钮文新:实际上,上升到刑法层面的时候,今后就多了一种手段,就是如果我能有足够的让人们相信的证据,去举报这件事的时候,可以让公安局来协助调查这件事情。
主持人:这次刑法到底改了些什么?
龚来章:一旦刑法草案通过了,那么老鼠仓的违法行为就是犯罪行为。在发现这种犯罪行为时,作为打击犯罪的公安部门可以动用侦查手段去查处。这样,从取证的角度来说,对于广大投资人难以做到的事情,公安机关应当容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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