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或将集体加息存量房贷

2010年04月26日 07:51证券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 中行率先调高存量房贷利率,极有可能其他商业银行集体跟风。上周末,多家银行高管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七折贷款已处于盈亏平衡线以下,银行为保存盈利空间,将可能上调贷款利率以应对。

放贷打折银行或将失700亿

4月2日,中国银行宣布在利率调整方式到期时将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调整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目前,其他银行仍处于观望状态。工行上海分行客服称,对于今年4月16日以后审核的客户,将按贷款新政执行;存量房贷客户仍按老政执行。建行上海分行也表示,目前对存量贷款执行原合同。

业内人士表示,因七折贷款实质上已不能创造盈利,中行的做法可能引来其他银行跟进。招商银行总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刘建军表示,若多家银行都对现有按揭贷款加息,招行也会考虑跟随。

上海银行副行长王世豪则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商业银行长期存款成本约为3%,运营成本约为1%,营业税0.2%,三者相加接近七折房贷4.158%的贷款利率。除此之外,由房贷坏账损失和资本金占用所带来的成本由银行白白承担。他预测,由存量房贷打折造成的银行业利息损失约在700亿左右。

分析人士认为,2008年遭遇国际金融危机后,银行业普遍认为危机持续时间较长,长期利率可能持续低迷,因此在2009年放出7折巨额房贷,岂料宏观经济迅速反弹,通胀升温,资金成本一路上涨,去年放出的巨额房贷反而成为银行一大负担。因此,只能通过向存量房贷加息来转嫁成本。

或引发法律风险纠纷

有房产界人士表示,若把利率由7折提高至8.5折,将增加贷款人的还贷成本。部分贷款人可能面临无力偿还放贷的问题,甚至出现断供的情况。

对此,商业银行纷纷表示,假设买房者停止月供,则银行有权收回房产将其拍卖,拍卖所得若不能偿还按揭款,则买房人仍负有还款义务。某银行法务部人士解释道: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以往的判例,如果抵押品减值,则银行有权要求贷款人提供足够担保;如果贷款人断供,则银行也能从追索贷款者的其他财产中优先受偿。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利要求法院对贷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资产实施冻结。

但大多数购房者认为,银行贷款是基于该套房产发放的;假设房屋减值,而购房者断供,银行最大权限在于将房屋收回拍卖,而购房者最大亏损应为首付款和所缴纳月供,银行没有权利对剩余亏空向投资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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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若斌   编辑: 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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