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维权:面对陷阱如何见招拆招
⊙本报记者 黄蕾
保险一直是金融消费者遭遇“陷阱”的多发领域。实际收益与此前承诺不符,忽略免责条款无奈遭拒赔,隐瞒病史导致索赔无门……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常常会遇到各种陷阱。
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应该补上一堂“保险课”。在以往的保险投诉案例中,有不少是源于消费者的保险知识匮乏及对保险合同和条款不了解。借“3?15”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教你辨识常见的保险陷阱,掌握“技巧”合理维权。
陷阱一:夸大投资收益率
案例分析:近两年来,投资型保险产品开始走俏,殊不知,其中陷阱重重。去年,在银行工作人员反复游说后,原本去办理转存的刘女士,买了一份与股市紧密挂钩的投连险。“银行的人告诉我,这个产品每年能保证投资收益率。”然而,受累大盘调整,刘女士的这份投连险账户收益出现缩水,刘女士才发现实际收益与当初承诺并不相符。
见招拆招:其实,除万能险外,投连险、分红险两种新型保险理财产品都不保证收益率,实际收益水平并不是固定的。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这类保险产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投保特别提示书,并且还要明白保险的主要功能仍在于保障而不是投资,要理性看待保险与储蓄的区别。
陷阱二:隐瞒免责条款
案例分析:很多保险纠纷都因免责条款而起。秦先生近日投诉保险公司,事由是代理人在向他推销保险时隐瞒免责条款,导致其索赔无门。保险公司辩解称,产品条款中已对免责条款加以明示,秦先生既然已在保险合同上签字,就表示他已经仔细阅读过条款全文,责任并不在保险公司。
见招拆招:无论上述纠纷过错是谁,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一定要仔细查阅保险条款内容,尤其是明确自己所投保险的保险责任以及除外责任,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保险公司也应承担起主动解释免责条款内容的责任。
陷阱三:代理人骗保
案例分析:近几年,全国各地都曾出现个别无良保险代理人骗保的现象。因为图省事,肖小姐每月都会把保费交给代理人,再由代理人转交给保险公司。岂料代理人私吞保费后销声匿迹。
见招拆招:消费者在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时,除了要看其是否持有展业证书,还要索取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正规保费收据。另外,上海等地已开通辨别真假营销员的手机短信平台,消费者可通过网络、电话和手机短信,就可查询该营销员的保险从业信用信息,“工作证是真是假、有无误导客户历史”等将一目了然。
陷阱四:隐瞒以往病史
案例分析:事实上,有不少保险陷阱是投保人“自挖”且完全可以避免的。苏女士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前,没有将自己以往病史告知代理人,没有意识到这与自己买保险有关系,代理人也并没有仔细询问苏女士。结果,等到她开刀住院要求理赔时,保险公司却告知拒赔。
见招拆招:在购买保险时,消费者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和不如实告知的严重性。投保人如果不如实告知病史,那么既得不到保险保障,甚至连保费都有可能拿不回来。而作为代理人,应该在购买保险前仔细询问保户的病史,并提醒其履行告知义务。但往往因为利益驱动,很多代理人对投保人是否如实告知听之任之,甚至还进行不当的干扰。消费者此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排除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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