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经济36条临产 民资市场准入再破冰

2010年03月30日 03:2321世纪经济报道 】 【打印共有评论0

耿雁冰

一部新的“非公经济36条”即将问世。民间投资者们可望迎来新的政策利好。

国家发改委的一位人士3月29日向本报记者证实,这份发布在即的“新36条”,名为《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提出36条指导意见。

这份文件由国家发改委按照国务院部署自2009年3月起牵头酝酿,三易其稿后于同年8月上报国务院。

据本报了解,新36条将对民间资本可进入的行业进行较为细化的划定,同时将政策重心放在解决民间投资面临的市场准入障碍方面。其措施包括开放传统垄断行业,规范投资准入门槛设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和2005年的老36条相比,这次的新36条是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的细化,尽量增强了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是老36条的升级版。”上述国家发改委人士介绍说。

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全文共36项条款。这份其时曾被寄予厚望的框架性文件在后来的数年中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落实。

而这次的新36条是否能得到比老36条更有力的执行,目前尚不明朗。

鼓励民资兴办中小城镇金融

据本报记者获悉,新36条将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力度和范围,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优惠保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多个基础设施投资领域。

按照新36条的划定,除鼓励民资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外,经济适用房、公共主体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也将向民资开放。

在金融服务业方面,新36条将鼓励民间资本兴办中小城镇金融机构,发起和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辅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的比例限制,为当地中小企业和居民提供的金融服务。

“开放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这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是一个讨论热点,最终得到了中央各相关部门和领导的肯定。”上述国家发改委人士透露说。

新36条中还特别提到要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和社会福利事业五大产业,包括参与完善城镇社会服务和居住服务功能,兴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兴办学校、幼儿园和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养老服务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

新36条还试图促进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收购的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方式自我创造实力。

开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

针对民间投资者们反映强烈的市场准入门槛问题,新36条中要求规范投资准入门槛的设置,清晰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但文件在这方面仅有框架性的原则规定,未涉及具体的操作细节。

“新36条草稿在去年8月上报国务院时,实际上还只有20条。”上述国家发改委人士解释说,起初原本希望通过出台民间投资产业目录的办法,给投资者以清晰的指引,但在后来在讨论过程中,各个部门反映“很难给出具体行业范围界定”,有关民间投资产业目录的条文就在讨论过程中被删除。

新36条中还要求,为使民间投资更顺畅地进入各产业领域,需要建立健全对民间投资的服务体系。本报记者获悉,为配合新36条的这一精神,国家发改委现正在牵头开展全面清理涉及民营企业的不合理收费专项活动。

“基本思路是通过规范政府监管和财政补贴机制,加快推进收费制度改革,以给民间资本进入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上述国家发改委人士解释说。

“国进民退”争议中的高层信号

观察人士认为,新36条的加快酝酿,正值4万亿政府投资的经济刺激效应递减,负面效应日渐显露之际,显示国家高层期望藉此激励民间投资入场接棒,驱动经济持续复苏。

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3月4日出席政协会议时曾表示,在刺激经济政策下,要避免政府投资冲动陷入怪圈,就需要厘清政府以及国有资本投入的边界,同时解决民营资本在各个行业的平等准入问题。

与高层的意图相呼应,民建中央在3月份的全国两会期间提交议案,指出民营经济在高回报率的垄断行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存在市场准入障碍,而传统竞争性行业处于产能过剩状态,民资缺乏有效的投资领域。

在此期间,有关“国进民退”的争议席卷全国。全国工商联1月28日发布的2009年《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报告》,虽不认可“国进民退”的说法,但承认部分领域存在民营资本“被挤出”的现象。

这份报告援引2008年的统计数据称,目前我国私营控股投资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只占13.6%,在金融业中只占9.6%,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只占7.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7.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占6.6%。

这些呼吁引起国家决策层的关注。在两会结束后于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温总理特别强调要清理和修改所有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规定,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民企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一位当时的与会人士介绍说。

尽管在新形势下再次被寄予厚望,但未来的新“36条”是否会和5年前的老“36条”一样,以无法落地告终,目前前景尚不明朗。

“新36条要求相关部门具体贯彻落实,也包括各级政府积极的贯彻落实,但是有许多政策措施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上述国家发改委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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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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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wang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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