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今日在官网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回答记者提问。负责人表示,健全落后产能退出的监督检查机制要实行问责制,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提高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比重。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企业是淘汰落后产能的责任主体
负责人指出,企业是淘汰落后产能的责任主体。企业应严格遵守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具体企业,并负责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的组织督促、监督检查以及处罚工作。
仅靠市场淘汰落后产能代价巨大
在回答如何建立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时,负责人强调,建立落后产能退出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完善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机制。但在目前我国面临转变发展方式、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一系列紧迫任务,并且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仅靠市场淘汰落后产能经历的时间会很长、代价会巨大。因此,淘汰落后产能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还必须有效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体系,发挥各项政策综合效力。
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防群体性事件
负责人表示,淘汰落后产能涉及职工就业、地方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问题,必须完善政策激励机制。《通知》要求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妥善处理淘汰落后产能与职工就业的关系,认真落实和完善企业职工安置政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妥善安置职工,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与接续工作,避免大规模集中失业,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记者贾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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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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