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曾经“地王”大龙地产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大龙地产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
【财新网】(记者 李慎14日发自北京) 曾在去年年末创造北京土地成交总价和楼面地价双料“地王”的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公司(600159.SH,下称大龙地产),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目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大龙地产4月14日晚发布公告披露,当天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不过,大龙地产并未说明其股票是否将停止交易。
3月13日,大龙地产曾发布公告,就媒体称该公司遭北京证监局立案调查的报道进行澄清,表示没有接到过北京证监局立案调查的通知。
状告大龙地产的小股民代理律师张远忠14日晚对财新记者表示,2月23日,他曾向北京市证监局递交相关材料,请求立案调查大龙地产“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蒙受投资损失。
张远忠称,3月11日,监管当局已口头通知他,已经对大龙地产进行立案调查。
所谓“虚假陈述”,指大龙地产未在其取得、被收回“地王”,及其后的被暂停拿地资格和没收2亿元保证金的过程中,“公开披露应该披露的信息和存在误导性虚假陈述”。
2009年11月20日,大龙地产击败龙湖地产、远洋地产、保利地产等知名房企,以50.5亿元总价,拍得位于北京市顺义中央别墅区的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折合楼面价近3万元/平方米,创造了当年北京市土地成交总价和楼面地价双料“地王”。
但是,2010年1月22日,北京市国土局网站披露,大龙地产等八家开发商因欠缴地价款或招拍挂成交后未按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被暂停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资格。
2010年2月1日,北京市国土局发布公告称,由于未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开发建设补偿协议》,国土局决定取消大龙地产竞得的“地王”资格,同时对于已经交纳的2亿元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上述消息导致大龙地产股价大跌。1月22日,大龙地产股价狂跌8.08%,其后跌势不断蔓延,2月1日和2日连续两天跌停,此后一直萎靡不振。4月14日,大龙地产收于每股14.78元,较1月21日的股价累计跌幅已达32.17%。
据财新记者了解,除上述遭小股民状告外,房地产业中流传的大龙地产被调查的可能原因有三,一是其进行重大投资行为,即竞得“地王”前后,未经过董事会表决同意,存在程序违规,二是其高管涉嫌违规炒股,三是2006年公司定向增发1.1亿股股票时,“买家的身份和资金来历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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