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电摩新国标应重制
昨日上午,四川省自行车协会联合成都市电动车行业协会率先把30份《申请书》寄往北京,上书国家相关部门申请撤销或暂缓执行“电摩新国标”。继前晚接受央视《新闻1+1》采访后,昨日,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接受了本报记者独家电话采访。
何院士称,他赞成四川和成都相关协会的做法,并认为“电摩新国标”很难贯彻推行,短期内会暂缓,然后重新制定标准。
“我只是为电动车车主说公道话”
成都晚报:何院士,您好!最近关于即将实施的“电摩新国标”的争论沸沸扬扬。您也加入了这场争论,为中国广大的电动自行车一族呼吁。请问,您骑过电动车吗?现在还骑吗?您站出来呼吁这件事的初衷是什么?您希望通过这样一场争论达到什么目的?
何祚庥院士:我是骑电动自行车的,用它上班,只需要5分钟,而如果乘坐小轿车,则需要30分钟,因为我所在的北京中关村交通很拥堵。
我为什么要给电动自行车说话,首先声明,我在电动车生产商那里没有任何投资,也不是任何一家电动自行车厂商的股东,我只是为中国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说几句公道话。因为电动车从2004年开始发展到现在,全国的保有量已经达到了1.2亿辆,说明它很受百姓欢迎,它能保证老百姓准时上班。
“城市缓堵,就应大力发展电动车”
成都晚报:现在不少城市为了给机动车让路,都或多或少地对电动自行车有一些打压措施。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何祚庥院士:这实际上是一个认识上的问题。现在城市为了解决交通拥堵,都提出了优先发展公交的思路。但是,权威调查显示,公交已成为城市拥堵的重要因素之一。以我所在的北京中关村为例,很多时候是40辆公交排成长龙,进不了站。公交车体积大,而有时上面只坐五六个人、七八个人,人均占用道路的面积大,而由于车速较慢,通过道路的时间也比较长。电动自行车人均占用道路的面积小,通过的时间少,所以应该大力发展电动自行车。现在一些大中城市认为交通拥堵的原因之一是电动自行车多了,这有点儿“倒果为因”了。
成都晚报:解决大中城市交通拥堵,您认为关键在哪里?
何祚庥院士:我赞成将城市道路分为快车道和慢车道。我认为,中国近期以及不远的未来城市地面交通,需要划分为快速交通和慢速交通(也许应称为较快交通)两种模式。以35公里/小时行驶速度为慢速交通通道的上限,以45公里/小时行驶速度为快速交通通道的下限。我不赞成“无间界通道”的说法,这极易造成快车和慢车的混行,在运转速度上会彼此妨碍,而且危及安全。
在慢车道上行驶的车辆,包括各种形式的电动两轮车,应规定车辆重量的上限,大体上以人体的平均重量60~80公斤为参考标准,也可以打一个折扣,设为最高上限。行驶车辆的尺寸大小也应有所规定,以免因车体过大妨碍其它车辆在慢车道路上行驶。
提出这一“行驶”标准的理由是:1、这一分道运行方案,将大幅度减少人们对所购买的小轿车的使用(请注意是“使用”而不是“购买 ”,所以不妨碍驾车远行),大幅度缓解交通拥堵,同时又极方便地满足了广大居民准时上下班、接送孩子上学、老人看病等需求。2、由我国所开拓的电动自行车这一新型交通工具,不仅在行驶性能上已能充分满足上述要求,而且在保证行驶安全性能上也有大幅度提高。
“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既安全又环保”
成都晚报:您刚才谈到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
何祚庥院士:我先给你看一组数字,公安部公布的数字:2004年,中国“电动车+自行车”的死亡人数为14244人,到2007年就下降为10020人,年死亡人数比2004年下降了4224人。这比近年来煤矿工人死亡人数的减少,还大了一倍,而且这个数字的下降没花太大力气,你说是好还是坏?我认为,死亡人数的下降,是电动车界对我国交通安全作出的一个巨大贡献!
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还在于一般做得比较矮,可以两只脚踩地,不会摔跤,这就极大地减少了事故;电动自行车的轮胎也比自行车宽,所以,电动自行车比自行车还安全。
成都晚报:在全球都在倡导低碳经济、绿色出行的今天,您认为电动自行车是不是一种环保的出行工具?
何祚庥院士:这个是毫无疑问的。拿四种交通出行方式的能耗和碳排放来对比,同样以每人每10公里计坐家庭汽车要耗0.544公斤标准煤,排放1.15公斤二氧化碳;坐摩托车耗标准煤0.272公斤,排放0.575公斤二氧化碳;坐城市公交耗标准煤0.11公斤,排放0.23公斤二氧化碳;骑电动自行车则耗标准煤0.043公斤,排放0.082公斤二氧化碳。可以看出,能耗方面电动自行车约为公交的1/3,排放也很低。这些数据证明,电动自行车是绿色的。
成都晚报:您在接受央视采访时称,出台国标是摩托界想抢占市场的结果。您为何得出这样的结论?您不担心得罪一些人吗?您发表相关看法后,是否感受到一些压力?
何祚庥院士:摩托车界已经跟我对话了。他们说,摩托车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而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这是不公平竞争。我现在没感到什么压力。
“制定标准之前很有必要举行听证会”
成都晚报:四川省和成都市相关协会最近对国标出台反应很大,而且已经递交了撤销或暂缓执行的申请书。您赞成这样的举动吗?
何祚庥院士:我赞成这种做法。但我对中国自行车协会只要求暂缓执行新国标有意见,因为这个要求没击中要害。新国标很明显是侵害了电动自行车车主的权益。
成都晚报:四川方面还提出了举行听证会的建议要求,您是否赞成?如果举行,听证代表应该包括哪些方面人士?您是否愿意参加听证会?
何祚庥院士:现在都讲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些同样适用于制定电动自行车国标这件事。关系很多人利益的事,决策时一定要民主,要多数人同意。如果举行听证会,我认为很有必要,听证会应该有各方面人士参加。如果方便的话,我也愿意参加听证会。
成都晚报:何院士,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请问,您预计这件事会有一个怎样的结果?
何祚庥院士:由于这样一个国标很难贯彻、推行,所以电动自行车的国标需要重新改。我个人认为,这个国标短期内会暂缓,然后会重新制定标准。
本报记者 赵家学 杨富 摄影 谢辉
[权威回应]
本报记者昨日连线国家标准委
电摩新国标是否缓行 尚未答复
“电摩新国标”公布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争议,现在离公布的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执行时间还有十多天。那么,“电摩新国标”是否将暂缓执行甚至撤销?昨日,本报记者连线国家标准委,但未得到明确回复。国家标准委负责对外宣传的有关工作人员称,将尽快向本报作出回复。
新国标是否缓行将尽快作回复
昨日下午,针对“电摩新国标”是否将暂缓执行或撤销的问题,本报记者与国家标准委负责外宣工作的部门取得了联系,并应要求向国家标准委传真过去了采访提纲。负责外宣工作的有关人士称,由于相关负责人正在开会,暂时还不能作出回复,不过,将尽快向本报作出回复。
采访提纲:
1、各方面呼吁暂缓或撤销“电摩新国标”的呼声很高,请问国家标准委对此将采取何种措施?
2、四川和成都相关协会提议就“电摩新国标”出台之前举行听证会,请问国家标准委是否采纳该建议?
3、中科院何祚庥院士认为“电摩新国标”是摩托车界抢占市场而施压,请问国家标准委对此有何看法?
4、目前,“电摩新国标”已引起社会广泛争议,并对能否执行下去表示怀疑,请问国家标准委对贯彻执行该标准有无信心,将采取什么措施确保标准顺利执行?
国家标准委称新国标是种补充
昨日,继作出《关于电动摩托车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之后,国家标准委再次以《专家就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标准进行作答》为题,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标准进行了诠释。其中指出,电动摩托车只是摩托车的一种补充。摩托车从历史上就是按机动车管理的,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涉及安全、环保、节能等一系列标准,确保其在保障摩托车自身安全的同时,不影响其它交通行为参与者,从而保障各交通行为参与者的利益,维持交通秩序。 本报记者 杨富
[央视评论]
摩托车剥夺了自行车的话语权
董倩(主持人):国标委有这么一句话,“新标准的出台是更加注重保护人力自行车和行人的安全”。
白岩松(评论员):有很多事情是怎么去说话都能找到道理,但在现实操作中,有时甚至有可能是相反的。比如说,现在的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需要的是很好的管理,并不在于仅仅说它设计的速度。比如说,现在一般的汽车设计时速都是200公里,全世界能够找出几条车道能让汽车开到200公里的?所以,并非你现在出台一个规定,说为了保护行人的安全,然后只能是低于20 公里的才能到人行道上去开,没有这个道理。
董倩:这件事儿你该管,也该发力,但是该往哪儿发力?
白岩松:没错,我们就是要通过国家的标准和政策,逼迫我们的企业自主创新、不断地超越。我们来看这样一个数字,如果用1.2亿辆电动车替代摩托车的增长量,每年就能减少5256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当于全社会小型乘用车全年的总排放量。这是不是积德的事儿?
董倩:为什么自行车的标准要由其他的摩托车来定呢?
白岩松:我们来看一个《关于电动摩托车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经国家发改委、公安交管等部门同意,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在全国汽车标委会摩托车分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关科研单位和专家多年反复论证制定的。也就是说,自行车的厂家是被排除在外的,消费者也基本上是被排除在外的,都没有话语权,即使到了1.2亿辆的这样一种保有量,而且还在不断增长的时候,依然没有话语权。
人家也可以解释,我要出台的是摩托车的标准,我干嘛要找自行车呢?一句话就能解释了。其实摩托车厂在中国产业历史当中更加根深蒂固,有很多的摩托车厂带有国企等背景。因此,它的话语能力和公关能力,要远远强于这几年刚开始生产电动自行车的,几乎都是民营小厂的能力。 据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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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家学 杨富
编辑:
li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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